金中之花:小徑八三么的七號姊姊(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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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四年初,我所服役的步兵輕裝一四六師,因為「陸精四號案」被調回台灣改編。年輕讀者可別被「輕裝師」這三個字給騙了,所謂的「輕裝」並非輕鬆,而是「沒有機動車輛」,也就是只能靠著兩隻腳移動的部隊,在金門就一定駐防在金防部附近的金中,所以又稱「金中師」。

 

    郝柏村在一九八○年代擔任參謀總長後,部隊裡就謠傳陸軍要裁軍,輕裝師輪調回台後,會被改編為配發新式裝備的機械師。當然啦!對我們這小兵來說,部隊能從金門調回台灣,放假有機會回家就好,至於是輕裝師、重裝師、還是機械師,坦白說我們也不是特別在意。

 

    回台之後,我們在台南隆田整訓了三個月,當部隊上了火車,經過傳說中機械師的駐地嘉義時,車沒停下,我們心裡就有數了。果然火車到了台中豐原,我們下車才知道,原來二九二師的砲兵營已被改編成機械師的砲兵營,我們則被改編成二九二師的砲兵營。但二九二師是重裝師,每個連編制都超過百人,我們輕裝師並沒這麼多人,於是二九二師師部又從步兵營裡找來了一些老兵,填滿這些空缺。於是我們這個砲兵營裡,就有了兩批完全不同背景的老兵;在二九二師的番號下,卻由一四六師的軍官帶領,成為一支名副其實的「雜牌軍」。

 

    二九二師的老兵一年前在金門是金東師,與金中師的我們,不但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文化,也有著兩種完全不同的回憶。例如金東師的夢中情人,就是鵲山三家村裡的姊妹花「夢十七」與「夢十九」。據網友「六○砲長」回憶,八二三砲戰時當地被轟的只剩三戶人家,所以被戲稱成「三家村」。但這裡雖然人煙稀少,卻有一家小吃店生意特好,原來這家店是由兩位年輕貌美的姊妹經營,姊姊十九歲,妹妹十七歲,當時有個洗面乳叫「夢十七」,廣告打得很兇,女主角(應該是貝心瑜)又超美,阿兵哥們就戲稱妹妹是夢十七,大她兩歲的姊姊就是夢十九了。

 

    夢十七會讓金東師的阿兵哥津津樂道,最初是傳說有空軍士兵「煞」到夢十七,想用一百萬當聘金上門提親,結果被夢十七父母拒絕了;另外還有軍官去提親也碰了釘子。謠言傳來傳去,故事裡提親的人身分不斷水漲,聘金數字也隨之船高,到最後從台灣來的阿兵哥,一下部隊聽其他老兵說出「行情」,也沒有癩蛤蟆再敢妄想天鵝屁了。

 

    我到金門時,夢十七應該已經晉升為夢二十一了,但「行情」卻依然有增無減。二○○七年三月三日中午,我隨著網友阿信組成的金門「回憶兵」旅行團,三十多個中年男子,專程去了一趟鵲山三家村,在陽×菜館用了午餐,也找到了已當祖母,卻依然美麗的夢十九;她說夢十七最後成了金城街上金×利菜刀店的少奶奶。

 

    二九二師老兵的夢中情人,最後嫁入島上「豪門」,相夫教子,還能就近奉養父母,不但故事情節完全普遍級,連最後的結局也超幸福圓滿。相形之下,一四六師老兵的夢中情人,謠傳中「小徑八三么的七號姊姊」,故事情節就比電影《我倆沒有明天》還辛酸曲折,也見證了戒嚴時代台灣與金門的真實面貌。我在一九九四年僥倖獲得第八屆聯合文學評審推薦獎的短篇小說《塵年惘事》,就是以小徑八三么為背景的。

http://www.wretch.cc/blog/kuan0416&category_id=537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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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七六年二月五日,農曆算來才大年初六;但台灣三家電視台的晚間新聞裡,卻無絲毫歡樂之氣,相反的還充斥著肅殺血腥。所有觀眾不管大人小孩,都無預警地在晚餐時間,看到四個青年被憲兵押解到新店安坑刑場執行槍決的實況錄影。

 

    這四位青年雖然都不是軍人,但當時台灣還屬於戒嚴時期,平民犯罪是否會被交由軍法或刑法處理,全憑最高當局自由心證。他們四人從被捕到槍決,含農曆春節假期在內竟不到一個月。尤其這四人中還有兩人是親兄弟,他們的母親在仁愛路與新生南路口的大安分局裡,知道兒子被移送軍事法庭,就獨自走到羅斯福路與和平東路口的一家壽具店。壽具店老闆是位四十多歲的福佬人,從隨行記者口中知道她的遭遇後,雖然無法完全聽懂老婦人的濃厚鄉音,但也陪著她掉淚。老婦人選中一具原價七千元的棺木,店主知道她家境不裕,又要在過年前一次準備兩具棺木,同情之餘還自動減價為兩具一萬元。

 

    這場公開槍決的案件,起因於當年的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半,影視歌三棲紅星甄妮(本名甄淑詩)位於台北市四維路十四巷×號的四樓住宅,遭四名持刀蒙面歹徒闖入,將叫「阿惠」的連姓女傭綑綁後,劫走價值七十餘萬元的現款、外幣及首飾等。在甄妮家中遭搶前,台北市還有光復南路加油站搶案、新生南路玉珊寶石公司劫案、三民路民生社區婦人李謝碧鴻住宅搶案未破,如今又爆發第四件。

 

    當時小蔣雖還只是行政院長(名義上總統是嚴家淦),但去年四月已從駕崩的老蔣手中,接下國民黨主席一職(老蔣那時要叫總裁),成了台灣黨政軍一把抓的真命天子。偏偏登基後還來不及點三把火,首都就出現這麼多不長眼的毛賊,於是層峰震怒之下,「治亂世用重典」的說法出現了。行政院屬下的司法行政部長(後改為法務部)王任遠特別下令,所屬司法單位對於重大暴戾刑案,務必嚴辦快辦,以遏搶風;也就是電視上政令宣導一再強調的「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軍法,絕對死刑」。

 

    案發當時,甄妮在台中酒店演唱。之前她就一直是橫跨影視與社會新聞的話題藝人,報導中還傳出曾有人向她恐嚇,警方已展開監控。而甄妮的父親任職於警政署交通科,母親也在台北市警局交通科任職,四個倒楣的毛賊哪家不好搶,竟然太歲爺頭上動土,結果可想而知。據甄家女傭阿惠的口供所述,九點半時門鈴響了,她透過對講機問要找誰,對方以台語回答:「修門鎖」。剛巧甄家大門鎖前幾天就壞了,約了修鎖工來修理,阿惠於是開了門,兩名蒙面歹徒一人穿西裝、一人穿牛仔裝,入屋後先將阿惠推到靠牆壁處,穿西裝的歹徒問:「甄妮在不在?」阿惠回答說:「不在,小姐到台中去了。」歹徒接著說:「我知道她要去台中。」隨即拔出短刀威脅阿惠說:「你是當佣人的,我們不為難你。」接著拿出帶來的綠色尼龍繩,綑綁阿惠手腳在沙發後,並用刀切斷電話線,再放另外兩名衣著比較破舊的蒙面歹徒進屋。

 

    他們留下一名歹徒在客廳監視阿惠,另三人則分別進入甄妮與她父母的臥房搜刮財物。四名歹徒在屋內停留一小時,離去時還用三個小箱子,把甄家珍藏的三十六瓶洋酒也帶走了。阿惠在歹徒離去後掙脫繩索,跑到平台上用力敲擊隔鄰的天窗,鄰居阿婆才打電話報警。專案小組初步研判,歹徒顯然對甄妮的活動情形及家庭狀況頗為了解。也有鄰居提供線索,說一輛咖啡色福特雅士型車號「八六二一」的轎車,當時停在巷內。那時台灣的汽車數量還不多,專案小組隨即清查台北市車輛資料,確定車號為「市一一之八六二一」。辦案人員,立刻將住在景美的車主請到警局,他供稱該車在本月二日至五日,以每天七百元租給一位青年「張寶澤」使用。警方調出個人資料,發現他有過搶奪及恐嚇罪等前科,再把相片拿給阿惠指認,她一口咬定照片上的男子,就是首先侵入甄家的兩名歹徒之一。

 

    警方趕緊請准檢察官會同,趁深夜潛入永春街一五三巷十二弄十×號的張寶澤家中,在睡夢中的張寶澤和他的哥哥張寶源不及反抗就被捕,接著又在張家搜出甄宅被搶的美鈔、港幣以及首飾、洋酒和化粧品。因贓證俱在,張家兄弟俯首認罪,並供出同夥做案的兩個共犯唐亞民及張建堂。警方隨即到桃園逮捕唐亞民,但住延壽街的張建堂在刑警抵達前已溜走。然而他從新聞裡看到其他三人都已落網後,自知法網難逃,也只好出面向大安分局投案。轟動當時的搶案偵破後才發現,原來這四名嫌犯去年八月,也以同樣手法搶劫女歌星包娜娜位於忠孝東路上的住宅,搶走四十萬元的現款和首飾,但包家怕歹徒報復而未報警。

 

    落網不到一周的一月十六日上午,警總軍事法庭審理女星包娜娜和甄妮家搶案。當時庭外陰雨綿綿,庭內也一片肅殺。下午二時,審判長宣讀判決書,四名被告都被判處死刑,張寶源與張寶澤的父親聽到同時要死兩個兒子,傷痛到當場昏倒。「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軍法,絕對死刑」的口號,就透過這對兄弟的母親買棺、父親昏倒與過年時上法場的新聞,成為「法治教育」的最佳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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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蔣在台灣實行戒嚴統治四十年,「治亂世用重典」已成了當政者的制式思考,但「殺無赦與斬立決」的軍閥手段,根本無法解決治安問題。同樣是搶劫,可以不分嫌犯首從、不分案情輕重,全憑當權者當時心情好壞,任意交司法或軍法處理。被送軍法的買棺材,被送司法的請律師,不只是讓司法淪為執政者的橡皮圖章,更讓原已嗜血、野蠻、不重人權的台灣社會,瀰漫著更無理性的殺戮氣息。果然張家兄弟被槍決後兩年,「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軍法,絕對死刑」的政策,就因桃園市金信銀樓的鴛鴦大盜而面臨挑戰。

 

    一九七八年四月十三日晚上九點,桃園市民生路一×二號的金信銀樓,遭一對年輕男女持槍搶劫,銀樓老闆王太宏還被擊傷。據四十二歲的老闆娘王奏香口供承述,由於銀樓位於鬧區,老闆王太宏晚餐時間,很放心的外出應酬,留她一人看店。兩位搶匪都很年輕,男匪約二十五歲,一七○公分,穿套頭上衣、夾克與牛仔褲。女匪約二十歲,穿天藍色外衣。他們騎乘車號「省一○之一五四二八號」的本田黃色機車,進到店裡就像是一對情侶。她見上門的女子面貌清秀、聲音輕柔,自稱要買結婚飾品,就毫不懷疑地就拿出手鐲、金鍊與戒指等供他們選擇。

 

    王奏香除了不斷推銷這些金飾,還對兩人的男才女貌讚美不已,她問年輕的新郎倌喜歡哪一款時,那男子爽快的回應:「通通都要。」王奏香以為遇上了「大戶」,還來不及高興,那男子就掏出手槍抵住她,女子則抓了七個手鐲與三條項鍊,還有一些零碎金飾,放入手提包內,兩人立刻轉身逃走。在槍口威脅下,王奏香不敢反抗,眼睜睜看兩人出了店門。但剛走到門口前的騎樓,酒足飯飽的老闆王太宏剛巧回來,王奏香趕緊以台語大喊:「抓賊喔!緊(快)抓賊喔!」王太宏立刻一驚,酒醒了大半。

 

    身材壯碩的柔道高手王太宏,雖然站在兩名搶匪面前,卻始終不敢貿然行動,因為對方手上還有槍(雖然不知是真槍還是假槍)。但王奏香不甘心店裡的金飾被洗劫,就衝上去抓住那女子,持槍男子威脅她放手,王太宏也漸漸逼近。被抓住的女匪竟大喊:「你不要管我,趕快走啦!」可是王奏香不肯放手,持槍男子威脅要開槍了,那名女匪竟又大喊:「你快走啦!我求你不要開槍啦!」連圍觀群眾都看傻了,搞不懂眼前這是什麼狀況。

 

    雙方對峙了一會兒,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大家還以為是在拍電影,這時「砰」的一聲巨響,王太宏立刻倒地,群眾發現那男子手上握著的是真槍,嚇得立刻鳥獸散去。持槍男子則趁機拉著女伴朝成功路方向逃去,連原本騎乘的機車都沒來得及騎走。王太宏因為是頭部中彈,大家根本等不及叫救護車,攔了計程車後就直奔高速公路,送往台大醫院。醫生檢查發現子彈自右眼下部射進,右耳部出,幸而並未貫穿腦部,因此暫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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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審速結,一律死刑的軍法,不但無法嚇阻搶劫,反而讓搶匪的手段更加兇殘,鬧市之中竟然出現鴛鴦大盜持槍傷人,層峰當然是比前年甄妮搶案爆發時更加震怒。警方於是趕緊追查,從現場遺留的機車循線追出,最先的買主是台南縣安定鄉安正村一×五號的蔡文山,但該車已在兩年前出售,以後數易其主,最後由台南縣籍的王六富購得。警方找來王六富訊問,他卻說車已在三月三十日在台南市理髮時被竊。雖然他當場發現竊賊,還借了一輛機車猛追兩公里卻沒追上,只依稀看見竊賊衣服的特徵。

 

    雖然「從車追人」的線索已斷,但「從彈追人」則大有斬獲。根據現場拾獲的彈殼與彈頭,研判是國軍制式四五手槍所擊發,於是趕緊會同軍方查緝逃兵資料。赫然發現持槍歹徒竟是桃園縣蘆竹鄉的徐興倫(二十一歲,四川人),四月九日晚點名後,才從台南縣佳里鎮服役的陸軍步兵一一七師裡,竊取四五手槍一支逃亡。讓警方更驚訝的是,徐興倫的身分還不只是逃兵,他竟然是陸官專修班結業,官拜中尉,擔任副連長的「逃官」。原本在軍中表現平平,近來因結交女友後恩愛纏綿,時常藉故在晚點名後不假外出,當晚與輔導長發生口角後,竟然憤而攜械逃亡。

 

    至於徐興倫的女友程×芬(十七歲,湖北人),家住高雄縣大寮鄉精忠路五×四號,這學期剛從高雄某工職二年級輟學。纖細貌美的程×芬,在男生居多的工業職校裡,擁有甚多愛慕者,班上唯一討厭她的人就是導師。年輕女生每隔二十八天,就會有一個「無形監護人」要她上學遲到,然而導師不但不體諒男女生的生理差異,甚至遲到僅十分鐘,就登記成曠課,她一怒之下就自己修改為遲到,導師將她以「私下篡改點名簿」移送訓導處,她卻堅持自己是「公開修正點名簿」,被訓導處認為是「死不認錯」,以致遭校方勒令休學。

 

    程×芬在家中是長女,底下還有兩個弟弟。她喜歡讀書,也喜歡繪畫,最愛讀的是台大外文系顏元叔教授的散文《玉生煙》(皇冠出版),還有中文系葉慶炳老師的《晚鳴軒散文集:長髮為誰留》(九歌出版)。但被學校強迫休學後,本想半工半讀,準備補習重考高中,就到高雄首輪院線的三×戲院當服務生。沒想到她在戲院裡認識了一個相同年紀的好友崔×清,後來崔×清因故與戲院經理發生爭執,被戲院開除了。程×芬為了眷村女孩的那種義氣,就與好朋友同進退,兩人一起離開了三×戲院。

 

    只有國中學歷的程×芬,失業後要找新工作並不容易,那年代也沒有檳榔西施這一行。年輕貌美的她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跑去雪×舞廳應徵舞女。不料經理見她年幼可欺,面試時就想霸王硬上弓,揚言要「試車」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她,嚇得程×芬落荒而逃。假如她沒遇到這個豬哥經理,讓她順利當個未成年舞女,接著也不至於有這麼悲慘的遭遇。

 

    崔×清與程×芬都是眷村小美女,而崔×清還常與許多軍人聯誼出遊,就帶著程×芬一起去。其中有個青年軍官徐興倫,一見到程×芬就驚為天人,狂追猛求、糾纏不清。起初程×芬並不太理會他,但烈女怕纏夫,在徐興倫的死纏爛打下,程×芬慢慢的接受了他。尤其是在兩人有了進一步的關係後,更是「黏」成了像連體嬰那樣的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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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興倫雖是外省子弟,卻對軍旅生涯極為厭倦。一九七○年代由於國軍的基層幹部出現斷層,老蔣從大陸帶來的老兵已逐漸凋零,小蔣與其身邊的權貴小圈圈,在恐懼台獨的陰影下,也只敢把台籍軍官當成樣板,招募基層軍官還是要從眷村的外省第二代積極下手。徐興倫就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高中畢業後進了陸官專修班。所謂「專修班」就是原來的「後補軍官班」,學員受訓一年,畢業後以少尉任用,服役期限四年,期滿後可以再繼續簽志願留營服務。

 

    「後補軍官班」最先是為了讓大陸來台的老兵,「扶正」為基層軍官時給的一個資歷,後來這些老兵真的「老」到不能當兵時,又改成對社會上沒有軍旅經驗的年輕人募兵。專修班受訓一年,不能比照學歷,相對於正期班,在軍中很難有發展。一九八○年之後,由於教育日益普及,軍方就逐步減召進而廢止專修班。基層軍官一方面自一九七八年起,改召受訓與就學二年、服役八年的專科班;一方面則鼓吹大專青年轉服受訓半年、服役四年的志願役預官(後來又稱「官預」)。在正期、專科、專修、預官、官預與行伍六種不同出身的軍官裡,專修班軍官在軍中應該就只是個「充員官」而已。

 

    一九七○年代國軍正處於「大換血」的時代,為了留下兩蔣認為「相對安全」的外省軍官,還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但專科班的還沒下部隊、行伍的已衰老殆盡、官預人數很少、預官也只是數饅頭等退伍,所以軍中還是以正期與專修這兩種職業軍官為主幹。偏偏為了延長役期,正期班被改成「等同終身」,但不是在招生時就先預告,很多入學後賠不起公費的學生,就用「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方法離開軍中。專修班覺得自己在軍中沒前途,有些也鬼混度日。軍方也知道這兩種軍官想以惡搞換退伍的把戲,所以對這些無心於軍旅的職業軍人,不假離營大多也不上報,而是採用「私了」的方式。

 

    徐興倫一一七師的長官們,大概也是在這樣的心理下,對於持槍不假外出一事,起初也沒上報,只是私下找尋規勸。由於徐興倫的家人都在國外,他們也找了程×芬的父親程×大,想要查詢徐興倫的去向。程×大說女兒前幾天跟她要了五百元,說想要北上找工作。由於徐興倫的家人都在美國,長官們推測小倆口也許躲到哪裡去恩愛纏綿了,等錢花完、玩膩了,大概就會自動回營報到了。哪裡知道才到第三天,他們就在桃園闖了這麼大的禍,而且還驚動層峰,一一七師也因此被牽連的焦頭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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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興倫與程X芬在搶了銀樓後,跑到桃園市東門,攔了一輛計程車北上。為了付車資,經過龜山鄉時,還下車在當舖裡,典當了一枚玉鐲。由於計程車司機之間消息傳得很快,這位司機還跟他們兩人聊起桃園剛才有銀樓被搶,老闆還被送去台大醫院急救。徐興倫雖然慶幸司機沒看出他們就是搶匪,但為了聲東擊西,剛到台北市,兩人又轉乘遊覽車南下,以假名投宿各旅社,並一起到墾丁海邊遊覽,拍下了這些照片。

  另一方面警方從監聽程X芬打回家裡的電話得知,兩人結束墾丁之行後會回到桃園,於是在徐興倫老家附近,埋伏了火力強大的憲警,準備來個甕中捉鱉。但徐興倫也很警覺,回桃園後並未返家,而是以假名投宿桃園市杏花村大旅社。警方又從監聽程X芬家裡的電話發現,兩人已搭乘遊覽車北上,投宿於南京東路五段的親戚家,警方又埋伏了一夜,結果還是撲了個空。不過從監聽程X芬家裡的電話發現,原來他們用假名藏匿在台北市漢口街一段29號的華華大飯店。

  警方來到華華大飯店,確認兩人姦宿於808號房。為了避免傷亡,就化裝為飯店服務生,兩次以送茶與送棉被的理由敲門,本來是想只要裡面一開門就趁機衝進去,可是徐興倫似乎很警覺,兩次都拒絕開門。警方無法掌握在房中的徐興倫,現在是在用手上槍在做臥射預備,還是用身上的槍在做實彈射擊。為了防範徐興倫的困獸之鬥,就不採破門而入,而是由兩個警員在808號房門前走道上,假裝醉酒,不斷吵鬧扭打。

  兩個警員在走道上打鬧了十幾分鐘,但808號房裡的男女,也不知是忙著在做進出口生意,還是已累得呼呼大睡,任你如何叫囂,他們就是不理會門外發生了什麼事。警員從假打都快搞成真打了,終於徐興倫才不耐煩的開門,想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警方發現門露了一個縫,立刻奮力衝入,當場制服徐興倫,程X芬也同時被捕。警方在房內枕頭下搜出了作案的四五手槍,用剩的五發子彈,以及搶到手尚未典當出去的四枚手鐲、一塊金牌與三條金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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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興倫與程×芬在搶了銀樓後,跑到桃園市東門,攔了一輛計程車北上。為了付車資,經過龜山鄉時,還下車在當舖裡,典當了一枚玉鐲。由於計程車司機之間消息傳得很快,這位司機還跟他們兩人聊起桃園剛才有銀樓被搶,老闆還被送去台大醫院急救。徐興倫雖然慶幸司機沒看出他們就是搶匪,但為了聲東擊西,剛到台北市,兩人又轉乘遊覽車南下,以假名投宿各旅社,並一起到墾丁海邊遊覽,拍下了很多彩色照片,被報章雜誌揭露。從那些當時還很少見的彩色照片裡,可以看出穿著當時也很少見的比基尼泳裝,程×芬確實是有天使面孔與魔鬼身材。

 

    另一方面警方從監聽程×芬打回家裡的電話得知,兩人結束墾丁之行後會回到桃園,於是在徐興倫老家附近,埋伏了火力強大的憲警,準備來個甕中捉鱉。但徐興倫也很警覺,回桃園後並未返家,而是以假名投宿桃園市杏花村大旅社。警方又從監聽程×芬家裡的電話發現,兩人已搭乘遊覽車北上,投宿於南京東路五段的親戚家,警方又埋伏了一夜,結果還是撲了個空。不過從監聽程×芬家裡的電話發現,原來他們用假名藏匿在台北市漢口街一段二十九號的華華大飯店。

 

    警方來到華華大飯店,確認兩人投宿於八○八號房。為了避免傷亡,就化裝為飯店服務生,兩次以送茶與送棉被的理由敲門,本來是想只要裡面一開門就趁機衝進去,可是徐興倫似乎很警覺,兩次都拒絕開門。警方無法掌握在房中的徐興倫,現在是在用手上的槍在對警察做臥射預備,還是用身上的槍在小女友身上做實彈射擊。為了防範徐興倫的困獸之鬥,就不採破門而入,而是由兩個警員在八○八號房門前走道上,假裝醉酒,不斷吵鬧扭打。

 

    兩個警員在走道上打鬧了十幾分鐘,但八○八號房裡的男女,也不知是忙著在做進出口生意,還是已累得呼呼大睡,任警員們如何叫囂,他們就是不理會門外發生了什麼事。警員從假打都快搞成真打了,終於等到徐興倫不耐煩的開門,想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警方發現門露了一個縫,立刻奮力衝入,當場制服徐興倫,程×芬也同時被捕。警方在房內枕頭下搜出了作案的四五手槍,用剩的五發子彈,以及搶到手尚未典當出去的四枚手鐲、一塊金牌與三條金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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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興倫是現役軍人,持械逃亡又搶劫傷人,被捕後移送軍法天經地義;但程×芬不但是女生,而且未成年,加上身材纖細、長相清秀,一副楚楚可憐的模樣;尤其是現場這麼多目擊者能做證,她曾勸阻男友不要開槍。如果照小蔣所要求的,結夥搶劫就移送軍法,然後不分首從,一律死刑,程×芬馬上就會像搶劫甄妮家的四個彪形大漢那樣,被高大的憲兵挾持著進入新店安坑刑場,槍決前還要讓電視轉播,這樣的畫面要如何傳送到全國各家庭裡?萬一流傳到國外,台灣的「國威」豈不更要光照寰宇?

 

    程×芬擁有豆花妹的臉龐與瑤瑤的身材,在鏡頭前何止是我見猶憐,你見了八成也一定要憐的。不管是犯了什麼罪,有人說要槍斃瑤瑤或豆花妹,一定會有人反對的。於是全台民眾開始思索,軍法是否被濫用?原本軍法之所以要禁止軍人搶劫與強姦,是擔心軍人在軍事行動時,因忙於財與色的滿足,以致延誤或洩露軍機,所以要以絕對死刑來約束。這條法令並非用來維護社會治安,用於非戰區就很荒謬了,用在平民身上更加荒謬。兩蔣時代那種不分首從,不分次數,不分是否傷害或凌辱被害人,移送軍法就速審速決的集體槍斃,更是荒謬中的荒謬。

 

    說穿了兩蔣之所以在台灣搞出人類歷史上最久的戒嚴令,也不是為了軍事需要,而是為了讓他那個小朝廷「合法」免於改選,搞個「法律遮羞布」來掩人耳目。因此結夥搶劫是否要移送軍法,與案情輕重無關,而是憑當權者的政治需要,要殺人立威時就用軍法,不須殺人時就交付刑事法庭審理。當然啦!很多愚民因為對治安狀況不滿,也會盼望當權者「治亂世用重典」,還以為這樣才能大快人心。暴君與愚民配在一起,台灣就這樣荒謬的過了四十年。

 

    徐興倫在被捕後一個月,就由軍事法庭依陸海空軍刑法「結夥搶劫」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經國防部覆判核准後,於五月十六日清晨執行槍決。至於當時駐台南新化的一一七師,由於徐興倫事件被高層認為軍紀太差,原本將與台北的三三三師對調防區,緊急更改由嘉義的二三四師北上,成為台北衛戍師,三三三師則去新化。而一一七師則先調去嘉義,隔年一過完陰曆年,就被調去金門。未成年的搶匪程×芬,在輿論同情下死裡逃生,沒有被移送警總,而是在五月十日改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孫長勛,依陸海空軍刑法結夥搶劫罪嫌起訴。但孫檢察官卻在起訴書裡說,程×芬雖犯「唯一死刑」之重罪,衡情亦不無可憫恕之處,特請刑庭「念被告因年紀尚輕,受男友引誘,才失足犯罪」,從輕處以較適度的刑罰,以鼓勵她改過自新。

 

    程×芬被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承審推事彭南元,也在五月二十二日宣判的判決書中說,程×芬所犯雖是「唯一死刑」之重罪,但念她「智慧淺薄,交友不慎,犯罪後亦頗知悔悟」,而程×芬的父親程×大,也願意賠償金信銀樓,「因此從輕量刑,以啟自新」,只輕判「七年」。程×芬當庭感激涕零,叩謝彭推事法裡施仁,表示將在獄中好好讀書,未來重新「做人」。

 

    鴛鴦大盜男的被槍決,女的承諾要在獄中好好讀書,看似已經圓滿收場。不料我們在金門當兵時,坊間卻謠傳程×芬竟然是在小徑八三么裡,每天讓很多阿兵哥來幫他重新「做人」。一四六師師部所在地的小徑,八三么的生意竟然好過金城總室,至於島上其他像山外、沙美、成功、庵前那幾家更不用提。

 

    這裡要解釋一下,金門駐軍多達十萬,原則上每一師會有一家八三么,但一四六師是一支輕裝師,名義上是「師」,實際人數等於重裝師一個旅而已,所以顧客基數比其他家都要低。但小徑八三么當時的生意,為何會比其他幾個地方的八三么更好呢?或許大家都想爭相目睹「七號姊姊」的芳顏吧!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聯合報》三十九版「探索」,金門籍的記者董智森「大盜‧賢妻‧茶花女」報導裡就說:

 

 

 

 

    「軍中特約茶室的女子中,早年很多是原住民,後來則以原來即在台灣從事特種行業的女子為多,通常年紀都在三十餘歲左右,馬祖的特約茶室曾有一位五十餘歲高齡的,如此年紀還要從事這一行,說來令人鼻酸。另一種來源,則是因案被判刑的女子,自願到外島充當軍中特約茶室女子以求縮短刑期,不過這樣的人較少。」

 

    「約在十五年前,高速公路曾有一對表姐弟鴛鴦大盜,被捕判刑後,表姐自願到前線以求減刑,她被分發到金門小徑,由於有高知名度,一下子引來不少好奇的客人,有陣子她還被某高級將領包下來,這位將領倒毫不避諱的常載她坐吉普車呼嘯過金門街道,引來百姓的爭睹。據說,後來這位女子因每天接客太多,覺得不堪忍受,打算提前解約,但軍方不同意,後來她寫信向當時的蔣經國總統陳情,經國先生並不知有勞軍減刑這類的『法外情』,認為法律的尊嚴不該被這樣交換,所以把這個制度廢止了,當然特種女子的來源也受到影響。」

    小徑的七號姊姊究竟是不是那個鴛鴦大盜的程×芬?應該會有比我更具資格的一四六師老兵(或說是老顧客)來解答。但兩蔣在軍中所搞的八三么,是否會逼良為娼?是否會找女受刑人來獻「身」報國,以「工」代刑,這是屬於國家機密,在此也就不多說了。

 

2010-02-06 22:29:45 人氣(33,754) | 回應(101) | 推薦(3) | 收藏(1) 上一篇 | 下一篇

強逼幼女賣淫的國軍特約茶室(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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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三月八號的總統大選前夕,正逢國際婦女節一百週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受邀出席了「台灣慰安婦阿嬤圓夢同樂會」。他親切的問候這些「資深受害婦女」,還發表感言:「我們對日本在台灣所作所為,對於國民黨過去在台灣所作所為,對於中共在大陸所作所為,我們用的標準是一樣的:該認錯就認錯、該道歉就道歉、該賠償就賠償。」他還表示當選後還是會持續關注慰安婦問題。後來大選勝利,五月二十日他就位登基之後,果然也為這些苦命的阿嬤們又做了些事。

 

    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他在總統府接見了陳×、吳×妹、何×鳳、盧×妹、蘇×嬌、林×中、蔡×美等前台籍慰安婦,也提到自己從一九九七年起關心慰安婦平反的議題,至今已經十一年,和許多阿嬤之間都有很深厚的感情。多年來他不僅參與紀錄片的拍攝,也不間斷的出席義賣活動,李敖老師在當年的義賣中捐贈多件物品,獲得很多社會名流參與響應,一共募集新台幣三千八百多萬元,讓當年還在世的五十八位阿嬤,每人領到一百萬元作為補償。之後王清峰律師協助阿嬤們赴日跨海訴訟求償時,他在政大教書,也幫忙撰寫國際宣傳的英文文稿;他甚至支持將慰安婦的悲痛經歷,放進中學歷史教科書裡。

 

    馬英九針對慰安婦這段史實所說的:「阿嬤們的故事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不應被遺忘。這不是個別種族議題,而是一個人權議題。歷史的錯誤或許可以被原諒,但絕不能被遺忘,以免重蹈覆轍。」他的這段話讓我很感動,年輕少女被政府強逼為軍妓,這是何等令人髮指的罪行,當然不能被遺忘,更不該被遺忘。

 

    不過我也要提醒馬總統,台灣少女被政府強逼充當軍妓這種缺德事,不只是在二戰時才有。您之前每年要去桃園跪拜哭悼的那兩具乾屍,生前也沒少幹過。所以也請您撥出對慰安婦百分之一的愛心,用在國軍特約茶室裡早已哭乾眼淚的女侍應生身上,她們也是台灣人啊!

 

    兩蔣與二戰時的日本軍閥,是二十世紀時全世界唯二設置軍妓的政權。當然,政府與兩蔣的盲從者,總能昧著良心,將「特約茶室」推給所謂的「民間」,這些說法在我們聽過日本右派為「慰安婦」辯解時,大概也都聽到耳朵長繭了。更糟糕的是這些人睜眼說瞎話,硬說「侍應生」與「慰安婦」不一樣,慰安婦是被迫的,而侍應生是自願的。

 

    特約茶室裡究竟有無「逼良為娼」?有無未成年少女?甚至有無女受刑人?就看大家要看事實真相,還是愚民宣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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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十二月,金門縣政府出版印行了當地作家陳長慶先生的大作《金門特約茶室》,這是繼他在前一年完成《走過烽火歲月的金門特約茶室》後,又加了許多資料與圖片的新作。陳長慶原任金防部政戰福利站聘僱會計員,一九六七年七月奉調成為相當於軍職中校福利官的福利站經理,進入所謂的「政五組」,開始他管理國軍特約茶室的三十多年歷程。許多管理規定、編制、預算、檢查的制度,都由他擬定簽准實施。就連國軍本身對這段史實的熟悉度,也不及這位滿頭白髮蒼蒼的老者。這本《金門特約茶室》是國內第一本由公帑贊助、官方背書的國軍性工作者歷史紀錄書刊。

 

    當這本由金門文化局印行、局長李錫隆作序的官方出版品才剛印好,我就透過熱心的金門軍友,專程去幫我「要」來了一本。之所以要用「要」的,是因為雖然這已是官方出版的「潔本」,為了替我們「偉大的民族英雄」擦脂抹粉,已經左遮右蓋、上刪下減得夠辛苦了。但即使這樣「掛一漏萬」,依然能惹惱了軍方高層。所以金門文化局僅印製一千本,提供各地圖書館收藏之用,沒有上市計畫,也就是說本書是「只送不賣」的非賣品。

 

    雖然我已有幸收藏一本,但在二○○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我與軍友回金門追蹤訪談二一三事件時,還是親臨作者陳先生在山外村經營的書店,向他本人又買了一本《金門特約茶室》,還請他老人家簽名。我問本書究竟是何處「犯忌」?他告訴我《蘋果日報》上報導的「軍方壓力」,是因書中影射曾有一名「少將」沈迷侍應生美色,常派吉普車接送,結果卻惹來了三名老將軍的「關心」此事。原來老蔣的愛將們,還都有類似的癖好,真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什麼皇帝就挑什麼將軍,武大郎要他不挑夜貓子也還真難。書裡只寫一名「少將」召妓,書外引來三位老將抗議,古代有一桃殺三士,現代有一妓殺三將,還真是今古輝映啊!

 

    陳先生是當年金防部「特約茶室」業務民間承辦人,他在書中不但列舉特約茶室設立法源與編制分佈,並直言軍妓業務就是由國軍各級政戰部政五處承辦。關於國軍特約茶室制度創設者、實施,書中明指是一九五○年由五十二軍政戰主任楊銳建議、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批准試辦、一九五一年由金防部司令官胡璉任內開始實施;直到一九九○年時,才由國防部長陳履安下令全面裁撤。陳先生能承認這個偉大的「革命事業」,是出自兩蔣自己,而不像無恥的日本軍國主義者,將慰安婦問題全賴給所謂的「民間」,這樣對女侍應生的平反,總算也是貢獻良多。

 

    雖然我對陳先生勇於保存史料的勇氣如此肯定,但很抱歉的是,我對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仍然堅持:「軍妓全是自願到金門執業,與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強徵慰安婦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外界長久以來有著錯誤觀念,不斷醜化軍妓形象,甚至誣指軍妓是因犯罪被流放到金門賣身,其實都是子虛烏有的傳言。」陳先生會說這樣「子虛更烏有」的話,實在令我更加難過。

 

    這個社會上說謊的人太多,但我對本來就該說謊的人說謊,就像人該吃飯、狗該吃屎一樣,沒有任何意見。但是對於馬總統或陳先生,基本上我還是相信他們依然有點人性,因此我只能簡單提幾個國軍強逼少女充當軍妓的真實案例,也盼他們「好人做到底」,不要好人遇到兩蔣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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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約茶室」原名「軍中樂園」,阿兵哥們則通稱為「八三一」,而且要用北京話讀做「八三么」。八三一的由來,一說是軍中使用的中文電報明碼,女性生殖器官「屄」的電碼是八三一一,於是八三一便成為軍中的暗語;另有一說當時的軍中特約茶室,手搖總機代轉的號碼為「八三一」。但因年代久遠,難以考證。「八三一」裡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在戒嚴時代根本不是秘密。請看當時《聯合報》社會新聞,《聯合報》當時的發行人王惕吾,是黃埔軍校與老蔣侍衛出身,他總不會有毀謗軍方的動機吧?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被告林蜂蜜,吳明章因不甘損失及欲圖使她們繼續賣淫,以藉得重利而資維生,乃勾搭台北市議員宋霖康前往該所說情,但因該所規定,保釋在所學生,限於直系尊親屬,並在一定條件之下才可以,因此宋霖康等又勾串許×森之父許金生、劉×霞之父劉清在,以他們名義前往保釋。同年五月二日上午,宋霖康偕同許金生、劉清在,前往婦女職業輔導所要求保釋,該所主任吳清香曾一再勸阻,並告訴宋霖康如將許、劉二女保釋,可能再被迫入火坑,但宋霖康等竟一再糾纏,吳清香見他們甚為堅決,又怕開罪議員找上麻煩,遂准予保釋。」

 

    「當日下午三時許,許、劉二女隨他們父親離開輔導所大門後,許金生即偕其女許×森沿廣州街左行至二十公尺處,即為林蜂蜜等所預伏的保鏢四人,強行押上停候路旁之紅色計程車,直駛中壢清香亭妓女戶,許×森在該妓女戶樓上被非法禁閉四日後,於四月六日下午,被林蜂蜜及老鴇林邦文誘至桃園原茶室強迫繼續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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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這則社會新聞很清楚的點明,國軍的桃園特約茶室裡,有年僅十四歲的未成年少女在裡面充當軍妓。當然啦!馬總統對老蔣這種「瘋」功「痿」業,或許還認識得不夠清楚,會推託說這是「個案」。以下我就隨便再公布三則剪報,請馬總統與全球各地的蔣粉絲們看清楚,國軍的「特約茶室」裡,到底有沒有未成年的軍妓?這些軍方專屬的雛妓,到底是怎樣被逼成「自願」的?以及這些案例到底是個案?還是通案?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十九歲花蓮籍女子曾×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北市警局刑警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十六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花蓮縣十四歲少女名王×妹,因她的母親受一個由台北去花蓮的男子誘騙,於今年一月二十三日把她送到景美鎮的『特約茶室』做工,當時她母親得到現款八千元,介紹人得到四千元,但到茶室做工一事完全是騙人的,自一月二十五日起,該茶室老闆即迫她接客賣淫,她因不肯就範,曾多次被打。」

 

    從以上三則社會新聞裡,很明顯的能看出在龍崗、台中與景美這三家特約茶室裡,這些雛妓會「自願」在這裡為「國」捐「軀」,原因分別是逃家被歹徒強暴後轉賣、被生父販賣與母親被歹徒所騙。三年前我將這些剪報資料,公佈在我們後備軍友俱樂部網站後,有些軍友們也憶起當年「特約茶室」的景象。在眾多回憶與評論中,曾任《中國時報》記者的網友「六○砲長」就一語道破:「對於以上的剪報資料,媒體會罵人口販子,會罵充滿貪念的家長跟無恥的嫖客,但還是不敢提到軍方,可見當時的政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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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還殘存一點人性、一絲良知的人就能看出,國軍的特約茶室與日軍的慰安所,根本就是同一個娘養出來的貨色。老蔣統治下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那些國軍特約茶室裡的雛妓,生活究竟有多「幸福自由」,我就再來貼一段剪報。一九六六年三月三十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

 

    「台南市警察第二分局,二十九日凌晨遠征高雄縣橋頭燕巢兩地,偵破一件規模龐大的販賣人口案,十六名大多未成年的妓女,正被帶返警局依法保護。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及另一男子吳清漢涉嫌被捕,尚有多人在逃,警方正擴大偵查中。警二分局係根據『燕巢特約茶室』十八歲妓女古×妹及十七歲妓女陳×帶二人,徒步由燕巢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請求保護。當時她們指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與『燕巢特約茶室』老闆涉嫌販賣人口,並予不人道的虐待,而於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許採取上項行動。」

 

    「古×妹、陳×帶兩人自稱被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買去,放在『燕巢特約茶室』賣淫賺錢,且被關在裡面不准外出,每人每日規定要接客三十次以上,否則即被鞭笞毒打。有時生病或遇經期,亦強迫接客不准休息,所賺的錢全部被老闆拿去。她倆受不了皮肉之苦與精神虐待,乘監視人睡眠不注意之時,私自打開鐵門,冒著生命危險,由燕巢經過岡山,步行了五個多小時,走到台南市,然後始向警方求援,請求拯救尚在受苦中的姊妹脫離苦海。」

 

    「警二分局長王協五據報後,指派刑事組周局員率領刑警人員,於深夜趕至橋頭,先將方深洲逮捕,並在滿春園妓女戶查獲未成年妓女三名,接著轉往『燕巢特約茶室』,再將吳清漢逮捕,並在密室裡面查獲妓女十一名,連同報案之古、陳二人,共計十六人,全部帶返分局偵辦。被查獲的十六名妓女中,半數以上為山地姑娘,年齡從十三歲到十九歲,大多是未成年。古等十三人異口同聲的說,她們在賣淫期間,如達不到鴇母指定接客次數,即遭受毒打,同時還要遭受下列不人道的虐待與摧殘:

 

     (一)她們經期來時只准休息一天,第二天起即被迫用棉花塞進子宮裡繼續接客。

     (二)她們所賺皮肉錢,除少數給予一次一元零用外,大部份是分文不給。

     (三)年齡未滿十四歲,發育不全者每星期打荷爾蒙針劑六針。

     (四)茶室裡有兩道鐵門,派有專人把守,她們沒有自由活動的權利。

     (五)處女接客時,派有保鑣在房門外監視,不准哭叫,不准反抗。

 

 

 

  。。。。。。。。。。。。。。。。。。。。


    很多兩蔣粉絲看到這裡,也許還要強加辯解說這是老蔣時代的事,到小蔣時代就沒有了;或是曲解成這是台灣「外包」的特約茶室,到了金門馬祖等外島,由軍方「委託直營」的特約茶室,就不會出現雛妓了。很抱歉,下面這則一九八七年發生在金門的「十六歲江姓少女賣淫事件」,就能證明陳長慶先生的大作《金門特約茶室》裡,對小蔣時代金門依然存在的「八三一雛妓」,還是有著「為君諱」的傳統美德。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的判決書記載,一九八七年五月,在金門縣金城鎮經營庵前特約茶室的游自樂(四十八歲,住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經由軍中老鴇吳惜(三十三歲)的介紹,得悉吳惜之姊吳金英有意販賣與江正雄所生的江姓少女(十六歲),就返台與吳金英接洽,並向陸軍外島服務處申請台灣金馬地區往返許可證,當年七月四日將江女送往金門「省親」,老鴇吳惜在金門尚義機場接機。

 

    吳惜在機場一接到人,就把年僅十六歲的江女帶到庵前特約茶室,起初江女不願接客,游自樂卻威脅她必須「做滿三個月」才能返台,加上吳惜的遊說,江女不得已先後接客三千餘人次,賺得四十餘萬元,游自樂抽取二十餘萬元,直到十月九日才讓江女返台。而江女的生父江正雄得悉女兒被送去金門賣春,報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因管轄錯誤,移轉至士林分院審理,涉嫌質押女兒的吳金英已另案處理。

 

    但游自樂在法院辯稱江女前往金門,一切均按軍方規定處理,需軍方同意後才能出境。而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答覆基隆地方法院的覆函指出,依金防部規定「須年滿十八歲,始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法官認為,游自樂明知江女未滿十八歲,卻意圖營利而容留江女接客,不能以江女的出境是獲金門防衛司令部核准而減免其刑責,所以判他十月有期徒刑。

 

    初審宣判後,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對金門軍中樂園這種蹂躪少女的現象一再發生,而且還出現在戰地金門,特提出嚴重抗議;且認為法院判游自樂十月徒刑處罰太輕,籲請檢察官上訴。《聯合報》第六版的社會新聞,也有一段記者陳永富的特稿「雛妓赴金門,誰開的門?法院調閱申請單,卻被軍方打回票」,新聞這樣說的:

 

    「十六歲的江姓少女,被強迫在金門軍中樂園賣淫案,士林分院審理期間,為了瞭解到底是軍方那個單位違法核准游自樂帶她去金門,多次行文給位於台北市公館的陸軍外島服務處及金防部要求調閱游自樂的申請單,但都被打回票,到底那個單位應該負責,法院無法查明。由於金防部已指出,按規定年滿十八歲才可到軍中樂園接客,江女卻能搭軍機去金門,且接客長達三個月,什麼單位該負責,軍方也應查明嚴辦。」

 

    「游自樂是台北市人,卻能在戒嚴的戰地金門經營特種營業,是否有特殊關係或特別規定,外界不瞭解。但按理說,游自樂以『軍中樂園』負責人的身分替江女申請前往金門,並到特約茶室工作,受理申請的軍方人員,不可能不知道她被送往金門的目的。如果金防部早已定下十八歲以下的女子不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的規定,外島服務處是明知故犯?還是這個規定形同虛設?或者江女已不是第一個到金門的雛妓。」

 

    「除了外島服務處以外,據瞭解,法院也曾函請金防部寄送有關核准江女到金門的文件當辦案參考。根據金防部寄回的文件,江女的年籍資料與她本人符合,但獨缺游自樂替她填寫的出境申請單,問題是否出在受理的審核人員,值得追查。至於金防部規定年滿十八歲的女子,就可到軍中樂園接客,不問她過去是否就操賤業,也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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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自樂先生在一九八七年導演的「十六歲江姓少女賣淫事件」,由於案情太驚悚,終於導致後來國軍特約茶室在解嚴後因輿論壓力而關閉,社會大眾也慢慢淡忘了這位「終結雛妓的民族英雄」。

 

    到了二○○六年五月二十日,阿扁女婿趙健銘的台開案爆發,為綠色王朝敲下第一記喪鐘,兩名共犯之一的寬頻房訊董事長游世一慘遭收押。同時間媒體又爆出游世一與民進黨中評委蔡天啟聯手,讓趙建銘出面用游世一人頭購買豪宅,TVBS因此獨家專訪了游世一的父親游自樂時,我們才赫然發現,果然這一家與兩蔣一樣,真是「虎父無犬子」啊!

 

    其實關於國軍特約茶室裡的悲劇,李敖老師早在一九六○年代就已揭露。後來李敖老師在他自己主持的電視節目裡也說:

 

    「一個小妓女拉我衣服說:『排長啊!買張票。』我也不是故作清高,我說:『排長壞掉了。』我就指著我下面,我說:『壞掉了,不能搞。』她說:『我給你看樣東西。』她把裙子一撩,大腿上一條一條都被打得那個紫的痕跡,紫的傷。她說:『排長請買張票,不然他們會打我。』我一看這樣子,我說:『好,我買張票給你。』她說:『你要進來一下,你不搞我沒關係,可是你要進來坐一下,不然的話他們會說,怎麼排長沒搞就走了?你把排長給得罪了。』還要拉我進去坐一下,坐一下以後我才出來。

 

    人被打成這樣子因為每天接的客人不夠。要接多少客人呢?要比賽,我接三十個人,我接四十個人,我接五十個人。接五十個人放鞭炮慶祝了。請大家想想,一個女孩子一天接五十個人是什麼感覺!那種黑暗是你想像不到的。

 

    我當兵回來,有一次跟殷海光聊天,我講軍中樂園的這個女孩子情況給大家聽。我說:『殷老師,如果我是這個妓女,我身分證被沒收了,我人生自由被控制了,我要跑的話,他們把我腿打成一條一條紫紅色的傷痕,我沒有辦法,我非做妓女不可。可是如果台灣換一個政權,每天接客四十次,每一次接客多一塊錢,我有什麼選擇呢?我就會支持這個政權。它能夠改善我的生活,把我的悲慘世界改善一點點,這個政權我就擁護它,管它是國民黨,管它是共產黨,管它是日本人,對我沒有意思啊!國家對我沒有保護,我的生命是這麼樣的悲慘,根本沒有保護我,我有什麼選擇呢?』

 

    我說:『殷老師啊!你們談自由、民主、人權、博愛,對這些中國人而言,對這些下層的群眾而言沒有意思,完全沒有意思!』殷老師聽了潸然淚下,他哭了。我說:「你們幹的事情,你們不瞭解另一個時代的另一個族群,她們怎麼在活,她們也是中國人。所以,作為一個妓女眼光裡看起來,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管你是什麼黨,管你是哪省人,你們根本都是壓迫我們的人,你們是不能夠解決我們生活的人。」

 

    聽完李敖老師的話,心裡更加沉重。如今老蔣死了,小蔣死了,連小蔣的三個兒子,外帶一個私生子都死了。時代進步了,戒嚴令解除了,國軍特約茶室廢止了,建築物荒廢了,侍應生姊姊們老了,我們這些阿兵哥也忘了。但歷史呢?歷史會遺忘那兩個曾在台灣逼良為娼,強迫幼女充當軍妓的「偉大領袖」嗎?沒人知道,但我誠摯的希望不會。

 

 

管仁健特約茶室軍中樂園慰安婦軍妓侍應生陳長慶金門李敖游自樂游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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