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
彭婉如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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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96年11月30日 |
地點 | 臺灣高雄縣鳥松鄉夢裡村中正路上的壽豐紙廠倉庫旁草叢。 |
時間 | 晚上不明-12月3日下午 |
襲擊目標 | 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 |
形式 | 性侵、強盜、情殺? |
武器 | 不明 |
死亡人數 | 1 |
受傷人數 | 0 |
主兇 | 不明、計程車司機? |
參與者 | 2 |
彭婉如(女,1949年7月13日-1996年11月30日),新竹市人,臺灣婦女運動重要參與者,死於命案,至今是臺灣尚未偵破的重大刑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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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生平
彭婉如自幼喪父,由母親、大哥、大嫂撫養長大,1967年考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並且於1971年畢業,任教於衛理女中。之後彭婉如隨丈夫洪萬生前往美國攻讀學位,並且於1988年回臺。彭婉如在美國期間,曾經從事華文報紙中報的編輯工作。
彭婉如自1988年出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開始投入婦女運動;之後出任主婦聯盟理事、婦援會理事、晚晴協會理事長。1993年,彭婉如前往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研究婦女運動,1994年取得碩士學位;1995年出任婦女新知協會董事長。彭婉如一向相信婦女運動的推動必須由政治面切入,除積極遊說各黨立法委員之外,並且於1995年出任民主進步黨婦女發展委員會執行長。彭婉如在民進黨期間,全力推動「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而在黨內被戲稱為「彭四分之一」。1996年民進黨中央黨部進行組織調整時,彭婉如出任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
[编辑] 彭婉如命案
1996年11月30日,彭婉如前往高雄市參加民進黨臨時全國黨代表大會,在當天晚間搭乘計程車離開高雄市尖美大飯店後失蹤;直到12月3日,警方才在高雄縣鳥松鄉(今高雄市鳥松區)發現彭婉如的遺體。雖然警方鎖定計程車司機為犯案對象,但案情至今也一直沒有突破,而成為懸案。12月1日,民進黨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也在臨時全國黨代表大會上獲得通過。
[编辑] 對社會的影響
彭婉如命案引發社會的強烈震撼,婦女人身安全也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1996年12月21日,婦女運動者發起「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同時在社會的壓力下,立法院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在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教育部也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
彭婉如命案發生後數年,尖美大飯店由於經營不善而易主,改名為「圓頂大飯店」;圓頂大飯店最後也因為經營不善而結束營業,荒廢近一年。2007年底,員邦集團接手經營圓頂大飯店並將其改名為「大都會酒店」重新營運。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 悼念彭婉如 成立女權日
-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正體中文)
- [1](正體中文)
客观性
完整性
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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