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和妻子. 臺灣“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最近跌到人生谷底,為金援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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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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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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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政黨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2008年5月6日)
無黨籍
(2008年5月6日-)
出生 1950年5月9日 (1950-05-09)(62歲)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南縣
學歷
經歷
  • 省議員助理
    (1977年-1981年)
  • 深耕雜誌社副社長
    (1982年-)
  • 新潮流雜誌社採訪總編輯
  • 黨外編聯會總幹事
    (1984年-)
  • 黨外編聯會會長
    (-1986年)
  • 民主進步黨創黨18人小組
    (1986年)
  • 民主進步黨(第一屆)中央執委
    (1986年11月-1986年12月)
  • 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
    (1986年12月-1988年)
  • 民主進步黨(第三屆)中央執委
    (1988年1月-1991年)
  • 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
    (1991年-1995年7月8日)
  •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
    (1995年7月8日-1999年)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1997年9月26日)
  •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1998年6月17日-2000年5月19日)
  • 民主進步黨駐美代表
    (1999年-2000年)
  •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2000年5月20日-2000年10月6日)
  • 行政院秘書長
    (2000年10月5日-2002年2月1日)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2000年10月19日-2002年3月12日)
  • 行政院政務委員
    (2002年2月1日-2002年3月7日)
  •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2002年3月7日-2003年2月5日)
    (2004年5月20日-2007年2月6日)
  • 總統府秘書長
    (2003年2月6日-2004年5月20日)
    (2007年2月6日-2007年5月20日)
  • 行政院副院長
    (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6日)
  • 行政院穩定物價工作小組召集人
    (2007年10月31日-2008年5月6日)

邱義仁(1950年5月9日)台灣台南人,台灣大學哲學學士。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碩士,前行政院副院長,台灣民主進步黨新潮流系林濁水吳乃仁洪奇昌並稱的大老級政治人物,為人精於謀略算計,是民主進步黨過去社會運動和選戰的軍師型人物。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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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經歷

1990年代曾長期擔任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的祕書長,在陳水扁擔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在政府中長期負責國家安全會議之工作,邱曾任行政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的祕書長,被稱為「萬年秘書長」。2007年2月6日被任命為總統府秘書長,2007年5月14日被任命為行政院副院長;2008年5月5日,因 台巴(巴布亞紐幾內亞)外交金援十億遭侵吞案公開宣布退出民主進步黨[1]。5月6日請辭獲准,而外交部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也同步跟進請辭獲准[2]

[编辑] 319槍擊案

319槍擊案發生時,各界消息不明,當時邱義仁曾出來召開記者會,面對當時記者提問「總統身上有沒有子彈」時,他表示「有」,但事後證實是彈頭雖然沒有在陳水扁總統的身體內,而是在陳水扁總統身上衣物內找到。另外他於當晚宣佈啟動「國安機制」,事後也被證實在正式法令上並沒有明訂,這個機制屬於行政系統內部非正式的作法,因此受當泛藍陣營強烈炮轟並質疑邱義仁透過國家公權力干預選舉,但是隨後選舉無效官司判決並不認為如此。

由於在記者會上回應記者問「總統既然中彈,他是步行進醫院的嗎?」,露出笑意並回答:「可能嗎?」,不但被批評為沒有在第一時間穩定人心,更加深外界對於槍擊案的揣測。[3]

[编辑] 巴紐外交款項案

新加坡法院調查結果,黃志芳與邱義仁等人在巴紐外交公款侵吞案中均未涉及收賄或有經費流入其帳戶[4]

[编辑] 安亞專案外交款項案

2008年10月31日,邱義仁因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遭到羈押禁見。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發現,邱義仁疑似在2004年擔任國安會秘書長期間,執行機密外交工作「安亞專案」,在執行完畢後仍向外交部表示為了繼續該專案,請求核撥五十萬元美元,外交部因此撥付五十萬元旅行支票。事後有部分支票在海外賭場兌現[5]

但包括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在內的許多泛綠人士都認為此案很可能非貪污,檢調單位調查有問題,並要求法官公正判決。

2011年8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安亞專案」外交機密款一案,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兩人均無罪。法官於判決書指出,1.旅行支票上所兌現的日期,邱義仁未出國;2.前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柯承亨確實於支票兌現日期出境,且對方經手者、中間聯繫人均有在收據上簽名,認定支票確實已交由收受人,未被侵佔詐領; 3.邱義仁並非外交部人員、高英茂也非外交部的業務單位,查無證據能證明被告故意違反「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及未送審憑證保管作業注意事項」,難認定被告有施以詐術領取款項的犯行。[6]

2012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再審理認定,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希望世貿秘書長蘇帕清協助中華民國排除中國藉機矮化台灣,該外交款項確實運用在中華民國為確保參與國際組織時名稱不遭矮化,屬公款公用,無貪污事證,仍判兩人無罪。邱義仁辯護律師高涌誠痛批,高院再判無罪,凸顯特偵組的起訴草率,將在本案無罪定讞後,針對邱義仁遭羈押部分,提出刑事補償聲請。[7]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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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中華民國總統府
前任:
胡為真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2000年5月20日2000年10月6日
繼任:
江春男
前任:
丁渝洲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首次)
2002年3月7日2003年2月5日
繼任:
康寧祥
前任:
康寧祥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再次)
2004年5月20日2007年2月6日
繼任:
陳唐山
前任:
陳師孟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首次)
2003年2月6日2004年5月20日
繼任:
蘇貞昌
前任:
陳唐山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再次)
2007年2月6日2007年5月20日
繼任:
卓榮泰(代理)
前任:
魏啟林
行政院秘書長
2000年10月6日2002年2月1日
繼任:
李應元
前任:
蔡英文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6日
繼任:
張俊雄代理 正任:邱正雄
前任:
蔡英文
行政院副院長
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6日
繼任:
張俊雄代理 正任:邱正雄
政黨職務
民主進步黨
前任:
蘇貞昌
民主進步黨第6任秘書長
1995年07月—1998年12月25日
繼任: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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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秘書長
1980年代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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