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九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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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幾分鐘前的陳水扁與呂秀蓮

三一九槍擊事件,是發生在2004年3月19日下午,對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陳水扁與呂秀蓮的槍擊事件。事件經美籍刑事專家李昌鈺等協助調查,由臺灣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三一九槍擊事件開槍的嫌犯為已自殺身亡的陳義雄[1]

由於此事發生在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投票日的前一天,引起巨大的政治爭議空間,導致事實真相成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結果[2]

目錄

[编辑] 事件過程

陳水扁被子彈擊中腹部。紅圈處起先被認為是血跡,實為紅色安全綁帶。[3]

3月19日,爭取總統連任的民主進步黨籍總統陳水扁、副總統呂秀蓮正在陳水扁的家鄉、民進黨大票倉台南掃街拜票,在下午1時45分發生槍擊事件。由於當時道路兩旁群眾正在放鞭炮慶祝總統來訪,巨大的噪聲掩蓋了槍聲,也沒有人看見嫌犯,使得嫌犯可以在煙霧中逃離現場。總統、副總統隨後被送往離事發地點5.8公里外的奇美醫院治療。[4]根據事後警方調查,凶手共開了2槍,其中一顆子彈穿過汽車擋風玻璃後擊中副總統呂秀蓮膝蓋,另一顆則擦過陳水扁腹部[5]

事件在2時左右最先有媒體報導,最早的報導稱總統副總統被鞭炮炸傷[6],但是也有傳聞稱是子彈攻擊。總統府祕書長邱義仁在3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說子彈在總統身上、呂秀蓮是在競選行程中遭到槍擊,並已經送往奇美醫院治療,而在回應記者問題「總統既然中彈,他是步行進醫院的嗎?」時,露出笑意並回答:「可能嗎?」,而被傳出為"神秘的微笑"。醫院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公布了3張總統腹部的照片和一些沾滿血跡的衣物,但是表示只傷及總統的脂肪組織,並沒有打穿腹腔。傷口有11公分長,3公分深,共縫了14針[7]。 兩顆子彈也分別在總統的衣服和汽車中找到。

總統、副總統在當晚7時30分離開奇美醫院,乘總統專機離開台南,返回台北,國安機制在總統遭槍擊後立即啟動。

[编辑] 刑事調查

陳水扁腹部有一處11公分長的傷口

事件發生後,台南市警察局立即展開偵察,在事件發生一周後公布一卷監視錄影帶,其中拍攝到兩名嫌疑男子,但當地民眾普遍反應沒有看到過這個人,認為不是本地人。泛藍人士對於當地警方的偵察表示懷疑,認為有政治力介入的可能性,因此提出由國際專家對案件進行調查,對此泛綠陣營也表示同意。

3月29日,美籍華人李昌鈺博士推薦的3名美國刑事和彈道專家抵達臺灣,開始調查工作,他們取得了事件發生時所有有關的證物,並到現場勘察,將會把採樣到的資料帶回美國,與李昌鈺共同討論。民進黨雖然之前表示歡迎國際刑事專家對事件展開調查,不過在3月29日當天又表示,李昌鈺身為連宋北美後援會的會長,有關聘請李昌鈺的事宜都是由泛藍陣營搭線,陪同美國專家做翻譯的雷倩也是新黨黨員,因此也對李昌鈺的公正性提出了些許質疑,但仍表示不抗拒刑事局與李昌鈺一同進行分析調查。

3月30日3名美國專家結束了調查工作,在離台前的記者會上,他們表示受到臺灣方面的充分配合,並且還會見了陳水扁本人,並親自檢查了他的傷口。他們認為傷口確實是槍傷無誤,而且是新的傷口,但是進一步的推斷無法做出,因為傷口已經開始癒合。此外他們還表示基本上已經能夠確定到底凶手是近距離還是遠距離射擊,但目前不能公開,因為詳細的鑒定結果必須要跟李昌鈺博士確認後才可公布。

4月9日,李昌鈺抵達臺灣,他在機場首先表示,自己只是進行鑒識工作,後續的調查還需要臺灣方面自行負責,而且他表示事件可能成為一宗懸案。當天他首先祕密拜訪總統府,檢查了陳水扁和呂秀蓮的傷口,確認是槍傷,而且是新的,但是就無法推測具體受傷的時間;隨後他又到台北調查局領取了所有的證物和照片進行研究。下午,李昌鈺到台南,先訪問奇美醫院與醫生談話,再度確認,之前受懷疑的X光片沒有問題。晚間他來到案發現場,採用雷射技術判斷出凶手可能是躲在公共汽車牌附近射擊,而且由於車內滿佈細微玻璃碎片,是由外向內射擊所造成的無庸置疑。李昌鈺還發現子彈有機器印(machine mark),這需要進一步調查;至於陳水扁的外套上並沒有火藥殘留痕跡,代表遠距離射擊可能性極高。

[编辑] 李昌鈺調查報告

8月28日晚11時,李昌鈺在美國召開記者會,宣布已經完成其133頁的調查報告,當晚就交給台北駐紐約經貿辦事處,立即以外交包裹形式送回台北,轉交給台灣方面負責刑事偵查的檢察總長盧仁發。記者會上,李昌鈺對媒體做出以下幾點交代:

  1. 李昌鈺的調查小組在子彈上找到十分特殊的「工具痕」(machine mark),對偵查十分有幫助,如台灣方面能找到作案時使用的槍管,就可進行比對。李昌鈺稱,只要找到槍枝,案件就解決了大半;
  2. 對陳水扁衣服的檢驗結果發現,夾克上大部分不是血跡,而是藥用油膏;在陳水扁的襯衫上也發現大量藥用油膏;
  3. 子彈上發現藍、白衣服纖維;
  4. 歹徒所使用的槍枝是特製的土製槍枝,由於工具痕特性一致,所以應為同一槍管。如果是兩支槍管,那會是用同一機器製成,然後切成兩半;
  5. 由於凶手非常專業,而卻又使用火力很小的槍枝,因此可以排除是政治謀殺行為。

李昌鈺表示自己的報告不設政治立場,不作任何推斷,也不受台灣藍綠和美國任何一方政治勢力的影響。但是他卻又表示「如果仔細讀(報告),就可以知道是什麼意思」。但是藍綠兩陣營對此的解讀卻完全相反,各自強調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來發揮,民進黨稱該調查報告與刑事局之前的調查報告基本相似,而李昌鈺做出的「非政治謀殺」推論結論過於倉促,因為台灣與美國的情況不同,不應那麼早排除任何可能。藍營則指,「非政治謀殺」的結論證明了藍營的清白,他們更進一步指出,既然動機非純粹的暗殺,則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企圖影響選舉結果,而這又是對當時選情並不看好的綠營有利。

[编辑] 涉案者及結案

2005年3月7日,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三一九槍擊事件開槍的嫌犯為已溺斃的陳義雄。但由於凶槍等證物尚未尋獲,目前仍不宣佈破案。刑事警察局稱陳義雄家人已經坦誠陳義雄涉案,他在死前曾留有遺書承認犯案,但家人為保護陳義雄名譽已經將該遺書銷毀,並將陳義雄之死上報為意外死亡[8]

陳義雄已於2004年3月29日,即槍擊案發生後10日,落海溺斃於安平港,且其生前留下的遺書已經被毀,使得國民黨仍高度質疑調查的確實性,並表示2005年3月19日的三一九週年仍會舉行大規模抗議。而甫於2005年2月24日與陳水扁舉行扁宋會親民黨也表示,嫌疑人已經死亡,使案件死無對證,對檢調結果存疑[9]

2005年8月17日,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吳英昭正式宣布結案,由於涉案的陳義雄已死,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10][11]

外界對於刑事警察局調查結果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槍枝下落及嫌犯死亡的方式(有人質疑陳義雄生前是漁民,擅長游泳,溺水身亡的原因為何),泛藍更懷疑陳義雄係遭滅口。

遺書及家屬態度也是另一向關鍵,刑事局亦稱其家人因五次接受測謊未通過,加上為維護陳義雄名譽,對案情多所隱瞞,遺書亦早已焚毀。然而當此事件告一段落,部份陳義雄家屬接受新聞媒體採訪,被問及陳義雄是否是真犯人時,家屬並不直接回答,只說「這樣的結果我們不能接受」、「我們只希望還給我們一個平靜」。唯2006年03月12日陳義雄家屬翻供,並指責檢警逼供,案情再度產生新疑點。

當事人之一的副總統呂秀蓮則表示:民進黨政府保護民主人權,不會像過去國民黨執政時那樣栽贓無辜,這樣子結案他也不能接受,希望能繼續偵辦下去。在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也表示,必要時仍可再次邀請李昌鈺來臺檢視。

2006年3月家屬翻供後,呂秀蓮發表兩點聲明:「一、呼籲各界尊重死者人權,體諒家屬處境,勿以政治因素干擾其生活安寧,但她本人願與家屬晤談以了解實情。二、為穩定政局,並杜國內外悠悠之口,建議新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另組專案小組,繼續偵查三一九槍擊案,以期真相大白。」

[编辑] 李昌鈺記者會

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召開聯合記者會當晚,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隨即在美國康乃狄克州自宅召開記者會。他首先肯定臺灣警調單位「取得重大進展及突破」。他說,侯友宜於案情發表會前日曾與他通過電話,把案情做了一次最新的彙報。依台北警方目前最新偵辦進度而言,他認為三一九槍擊案情可能有重大進展。

他也表示,依目前證據研判,陳義雄為兇嫌的可能性非常高。並建議:「由於陳義雄已溺斃,溺斃的確比較難以確定是他殺或自殺,但仍可以從地點、是否有遺書、屍體外傷等查出重要線索。即使陳已火化,也可從驗屍照片、法醫的記錄等,查出蛛絲馬跡。」

李博士表示,國外也有許多嫌犯已死亡、凶器未尋獲,但仍逕自宣布破案的例子。他表示:「最重要的是辦案人員能否達到百分之百的確信。例如三一九槍擊事件,警方即是運用排除法,逐一排除不可能涉案的槍枝。檢警所謂的重大突破,即是指目前己排除了百分之九十,只剩百分之十待查。一旦比對到僅剩一把槍未查,即使該槍枝未尋獲,仍可視為重要證據。」他同時承諾,必要時將返臺協助調查。

[编辑] 五個不知道

2004年8月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公布李昌鈺博士鑑識團隊的調查報告,證物編號4的夾克右下緣有類似彈孔狀之孔洞[12],但在2004年12月李昌鈺返臺期間,19日新聞報導其坦承有五個鑑識上的「不知道」。

  • 子彈穿過陳總統的襯衫並劃傷肚皮,夾克卻沒有破洞,原因「不知道」。
  • 陳總統的夾克沒有破洞,襯衫為何會出現六個小洞,解釋「不知道」。
  • 作案槍枝型號「不知道」。
  • 火藥用量多寡「不知道」。
  • 吉普車的車速「不知道」。

李昌鈺說,由於部份資料不齊,刑事警察局和部份民間單位據此所做的各項模擬試射結果,其實並不能回推當時槍擊真正的情形[13][14]。但到22日時,新聞又稱李昌鈺強調:「外界質疑總統夾克上只有一個洞,但為何在襯衫上卻有6個小洞,這些其實在物理上都說得過去」。[15]

[编辑] 影響

這次事件對於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在事件發生後,泛綠和泛藍兩個陣營都宣佈取消一切競選活動(但泛綠團體當晚聚在病院前幫阿扁祈福),不過中選會宣佈次日舉行的投票將如期舉行,原因是陳水扁僅受輕傷,不符合正副總統選罷法必須為候選人死亡或重傷才能延後投票的規定,而連戰陣營當時也未提出延期投票的要求。國民黨主席連戰在晚間陳水扁回到台北官邸後也親自前往探視,但是因陳水扁已經就寢遭到拒絕,連戰在留下名片後離去。

事件的影響可能主要來自槍擊發生的時間(投票前夕),以及案發後政府第一時間處理的程序。例如一個被質疑的環節是,正副總統輕傷傷勢在台南奇美醫院已獲妥善處理而無大礙,但台北政府安全部門在案發後第一次召開的記者會,卻未將此點詳細說明,而做出子彈仍在傷者身上的評論,一度使選戰雙方和支持者流言四起。

案發稍晚,泛藍泛綠同聲譴責暴力,不過泛藍表示希望當局在3月19日午夜前公佈初步的調查結果。支持泛藍的飛碟電台成員則在媒體上質疑槍擊案真假,支持泛綠的地下電台則說藍營聯合中共打台灣人總統。

泛藍人士大多認為槍擊案對泛綠選情有很大的幫助,而多數泛綠人士則認為槍擊案本身同時刺激泛藍及泛綠選民的投票率;泛綠及部分泛藍本土派認為真正可能扭轉選情的是泛藍對於槍擊案的處置不當(尊重中選會的決定(投票如期舉行))。

國際一些著名媒體,包括CNN和BBC,都在第一時間做出報導;日本首相和菲律賓總統向陳水扁發出慰問電。中國大陸國台辦則表示「密切關注勢態發展」,據傳中國大陸官方對消息進行了管制,直到當晚9點新華社才發佈一條簡短的消息,稱「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在競選活動中遭槍擊,但是傷勢不重。

在次日舉行的大選投票中,陳水扁和呂秀蓮都出現在投票所,兩人分別發表了一段講話,稱不會被子彈打倒。大選的開票結果是陳呂獲勝,雙方得率票勝差為0.228%。

當時泛藍陣營認為,由於數萬軍警等公務人員因受管制無法順利投票,被認為直接逆轉了泛藍陣營原可勝選的結果(軍公教大多為泛藍選民),但經選舉無效之訴合議庭調查後認為雖啟動國安機制,軍憲警人員並未增額留守[16]

但是由於泛綠高層高估泛藍選後士氣大傷,造成同年立法委員選舉藍營高額提名、有些泛綠支持者認為泛綠必勝而懶得投票、因此泛綠立委席次只成長一席。

[编辑] 後續發展

[编辑]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

2004年8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由於條例部分內容侵犯三權/五權分立原則、部分內容也等同允許以違反人權方式(如刑求)調查,其中爭議者較大者,在於組成方式規定必須按照立法院中的政黨席位的比例來安置委員數量,此舉等同讓立法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經由過半數席次控制真調會,使真調會完全失去中立性,故行政院隨即提出覆議,然而失敗。民進黨立院黨團提請大法官釋憲,在此同時,總統依法公布該條例,卻違反憲政慣例加以批註,並拒派代表參與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隨後真調會即召開會議,執政的民進黨則發動行政機關行使抵抗權,使得真調會雷聲大雨點小,幾乎沒有作為。

同年12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585號釋憲,認為真調會條例「部分違憲」,宣告違憲的條例如下:

  1. 三一九槍擊案刑事責任偵查權專屬真調會
  2. 全部案卷證物移交真調會
  3. 真調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
  4. 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限制
  5. 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等理由規避或拒絕說明
  6. 真調會有權對相關人做出限制出境處分

此一釋憲否定以泛藍成員為主的真調會大部分的職權,但該會仍得以改組並繼續運作。此後的真調會沒有刑事調查權,而行政部門仍嚴令所屬機構拒絕配合。該會仍2005年1月17日公佈的調查報告,斷言槍擊案是一場「操作選舉」。對立的泛綠質疑,在失去調查權力後,真調會的結論是並無根據,並認為這樣的結論是「由政治動機出發所做的荒謬推斷,完全無法令人接受。」真調會則反駁,釋憲後重組的真調會是合法機構,行政當局阻礙其運作,才是導致該會無法推動業務之主因。

真調會一案首開立法院多數黨以優勢席次訂立對己黨有利卻嚴重違憲並直接違反現行法律的新法案之惡例,泛綠甚至因此諷刺泛藍何不乾脆立新法規定限制只能由泛藍的人員參選總統,真調會更是被戲稱為「藍調會」。

[编辑] 疑點與反駁

[编辑] 動機疑點

[原創研究?]

這兩槍看起來不想致人於死,動機很可能不在殺人,而在政治影響。

  1. 使用土製槍械,威力比制式槍械小。
  2. 土製槍械無膛線,彈道比較不穩定,不可能精準瞄準移動中的人員只擦傷肚皮,應是誤傷。
  3. 如果同一人連開兩槍,兩槍間隔太短,開完第一槍,因後座力而槍口上揚,第二槍無法瞄準。
  4. 火藥減量,第一顆子彈只夠打破玻璃,第二顆子彈只夠打破一層夾克,掉在陳水扁衣內。
  5. 如果兩顆子彈調換順序,第一槍打不穿玻璃無法傷人,第二槍反而可能致人於死。
  6. 火藥減量,子彈威力非常小,打破玻璃後的彈道會因動能衰減而急速下彎,無法預測。
  7. 第一槍有充足時間瞄準,但並沒有朝沒被玻璃擋住的人體上半身頭胸等要害直接射擊,而是打擋風玻璃,之後傷及下半身的膝蓋。

[编辑] 子彈火藥減量疑點

[原創研究?]

以下矛盾,可由嫌犯唐守義解釋。

  1. 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
  2. 刑事警察局專案報告指出:唐守義為增加子彈火藥容量,將底火坫片的牙數由四圈改為二至三圈。

以下矛盾,可由侯友宜先生解釋。

  1. 2004-06-24 刑事局長侯友宜強調,歹徒沒有刻意將火藥減量。
  2. 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

[编辑] 瞄準的目標的疑點

[原創研究?]

  1. 槍手理應知道自己槍枝和子彈的威力很弱,而且第一槍有充分的時間瞄準。

但第一槍卻是打擋風玻璃,而不是對陳水扁或呂秀蓮的頭部胸部等要害部位射擊。

  1. 沒有人能預測子彈打破擋風玻璃後的動向,因此第一槍絕對不是瞄準呂秀蓮女士的膝蓋來發射的。這只是誤傷。
  2. 如果在一秒內連開兩槍,那第二槍沒有人能瞄準行進間車子上的目標還只擦傷肚皮。所以第二槍瞄準的絕不是陳水扁先生的肚皮。這只是誤傷。

[编辑] 子彈動能疑點

[原創研究?]

第一發子彈能以約50度角貫穿汽車擋風玻璃,再傷及呂秀蓮女士:

  1. 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CNS國家標準,汽車擋風玻璃的耐貫穿實驗,要能垂直承受鐵球撞擊相當於88焦耳的能量而不被貫穿。
  2. 入射角50度,依三角函數可計算要貫穿的距離增加30%以上,貫穿所需要的能量超過88*1.3=114.4焦耳。
  3. 刑事警察局引用日本研究,表示子彈動能20焦耳才能穿破皮膚。
  4. 所以第一發子彈的動能至少超過114+20=134焦耳。
  5. 如果還打穿了呂秀蓮女士的護膝,可能動能超過了160焦耳。
  6. 依據美軍技術手冊TM9-1907記載,子彈動能達到58呎-磅(78.6焦耳)以上時就具有殺傷力或造成失去戰鬥力。
  7. 據嫌犯唐守義表示:為害怕出人命,所以只裝五成到六成的火藥。不過第一彈的動能,卻是美軍致命標準的兩倍。
  8. 但刑事警察局試射結果,第二發子彈動能只有62焦耳。是第一發的一半以下。

擊傷呂秀蓮女士的第一彈的動能,是美軍致命標準的兩倍。擊傷陳水扁先生的第二彈的動能,低於美軍致命標準,動能是第一發的一半以下。

以下矛盾,可由侯友宜先生解釋。

  1. 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CNS國家標準,汽車擋風玻璃的耐貫穿實驗,要能垂直承受鐵球撞擊相當於88焦耳的能量而不被貫穿。
  2. 刑事警察局試射結果,第一發子彈動能只有62焦耳。但卻能貫穿擋風玻璃。

李昌鈺博士無法算出兩發子彈的火藥量,但他有辦法由試射計算兩槍的動能。為何不計算兩槍的動能,可由李昌鈺博士解釋。

以下是動能比較:

  1. 刑事警察局引用日本研究,表示子彈動能20焦耳才能穿破皮膚。
  2. 刑事警察局試射結果,射傷陳水扁先生的第二發子彈動能只有62焦耳。
  3. CNS國家標準,汽車擋風玻璃要能垂直承受鐵球撞擊相當於88焦耳的能量而不被貫穿。
  4. 依據美軍技術手冊TM9-1907記載,子彈動能達到58呎-磅(78.6焦耳)以上時就具有殺傷力或造成失去戰鬥力。
  5. 入射角50度射擊汽車擋風玻璃,依三角函數可計算要貫穿的距離增加30%以上,貫穿所需要的能量超過88*1.3=114.4焦耳。
  6. 標準警配9mm手槍子彈、初始動能500焦耳。

[编辑] 更換民用吉普車疑點

[原創研究?]

如果使用原總統座車,或總統副總統分開乘車,槍手都無法達到兩槍傷及陳呂兩人的結果。 是否陳呂競選團隊有槍手同謀,洩露此事給槍手? 此事可由陳呂競選團隊解釋。

[编辑] 三一九槍擊事件週年

2005年3月,美國重要媒體《紐約時報》網路版評論陳水扁政府所公佈的319槍擊案破案報告就像坊間廉價小說的情節。

2005年3月19日,政治屬性泛藍的民眾重新號召其支持群眾,至總統府前遊行抗議,聯合報中央日報及國民黨黨部皆宣稱有30萬餘人參與該場遊行。同時台北市警察局表示,大約有3—4萬人。自由時報報導為3~4人

甫進行扁宋會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則選擇不主動、但亦不反對其成員遊行。然而,此一決定造成親民黨及泛藍內部嚴重爭議,引發了部分泛藍支持者的不滿。

另外,曾於1998年獲得監察院委託重新調查孫立人將軍案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學者朱浤源,案發後一年間自行研究案情,出版了《槍擊總統?》一書,認為該案疑點甚多,可能屬於假造。朱浤源當年就讀於台大政治系博士班的指導教授,即為前任國民黨主席與總統候選人連戰,泛綠方面認為他立場與背景明顯偏袒泛藍,懷有偏見,論據不足採信。仍宜以檢調和刑事局等專業和有公權力機構之調查為準。

[编辑] 三一九槍擊事件三週年

2007年3月,立法院組成的真調會,其召集人王清峰在事件三週年前夕指出,釋憲後的真調會為合法的立院調查權行使機構,行政部門三年來皆拒為配合。但王清峰認為,該會雖受行政單位違法妨礙執行公務,仍能得出政府「破案」無理之結論。(但本案至今未曾宣佈破案)

「例如,扣案兩顆彈頭的刮擦痕不一致,無法證明是從同一枝槍管所擊發;彈殼無法裝入唐守義集團所製造的彈室,無法證明現場是一槍二彈等等。」以及「陳義雄家屬個人的意見或推測之詞作為陳義雄犯罪的證據,勉強陳義雄家屬錄影向社會大眾道歉,竄改陳義雄家屬的聲明書,違法濫權」,「事件發生後不久,呂副總統、陳總統、陳再福侍衛長、隨扈醫師都已判斷發生槍擊並通知相關人士,卻不通知台南警檢,及時緝凶。明明只受輕傷,生命穩定,可主持國政,卻不以安定人心為念,遲遲不露臉對外說明;邱義仁先生以總統府秘書長身分召開記者會,故弄玄虛,不惜說謊,讓小道消息擴散」,凡此疑點皆未能大白。

[编辑] 呂秀蓮的意見

2007年4月,副總統呂秀蓮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公開指出,三一九事發當天她曾提出,由於自己與總統傷勢不重,應於包紮後即召開記者會安定輿情,為國安部門所拒。她同時聲稱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把「三一九記者會開成那樣,害陳總統背黑鍋」。呂秀蓮堅稱該案絕無「作假」,但案發後的處理與調查都有疏失。她也不認同警方指陳義雄涉案的結論,她曾表態認為319槍擊案的真正目標並非陳水扁而是她。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結束,呂秀蓮在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新領導人可以重新調查三一九事件,她的這個態度沒有改變。呂秀蓮後來在發表「透視319」時,提出了4種可能和七大瑕疵,這四種可能有:

  1. 紅色(中國大陸),可能原因:消滅台獨、打擊民進黨。不可能原因:應由職業狙擊手犯案,一槍斃命。
  2. 藍色(泛藍),可能原因:阻卻陳呂連任,先下手為強使選舉延後,一旦暗殺成功,則選舉必須重新開始,然而綠色(泛綠)卻無其他人選能夠對抗連宋。不可能原因:沒有理由要殺副總統,且案發後連宋主動宣布停止競選活動,分別探視陳呂,展現一定善意。不過此點亦可視為連宋欲蓋彌彰意圖掩飾。
  3. 綠色(泛綠),可能原因:為爭取同情拉抬選情。不可能原因:只要槍擊副總統即可,不必連總統一起挨槍。
  4. 黑色(賭盤或黑道),可能原因:選情後期翻轉,怕輸故鋌而走險。不可能原因:專案小組早排除此一可能,且陳義雄無簽賭嗜習。

七大瑕疵:

  1. 槍彈出自唐守義製造?質疑點:真調會曾對兩者的製造方法與特徵尺寸提出專業質疑,唐守義也公開否認。
  2. 陳義雄出錢買槍?質疑點:全憑陳義雄姐夫黃維藩的片面之詞。對陳義雄買槍的錢無法交代,槍枝至今也未尋獲。
  3. 黃衣禿頭男出現槍擊熱區?質疑點:無人證實。黃衣禿頭男是否就是陳義雄,家屬的說法也前後不一。
  4. 陳義雄的暗殺動機?質疑點:反扁挺藍就是槍擊案殺的強烈動機?陳義雄支吾其詞不等於默認犯案。
  5. 陳義雄死因過分離奇?質疑點:應非意外落水,也非自殺。專案小組未查證陳義雄死前的行蹤;目擊者指稱看到陳義雄死前曾與3男1女現身安平港,專案小組卻以目擊者「眼誤」輕輕帶過,令人起疑。
  6. 檢警一槍二彈說法?質疑點:專案小組似乎曲解李昌鈺原意,貿然認定陳義雄並無共犯,太過武斷草率。
  7. 陳義雄0.63秒內連開2槍?質疑點:陳義雄無專業射擊能力,如何能再現場1千多名警力及隨扈保衛下,2槍2命中,案發後又從容逃逸無蹤?

[编辑] 李昌鈺2008年的新說法

2008年2月18日晚,李昌鈺在出席國際青年領袖基金晚宴演講時說,案發之後沒有封鎖現場是重大失誤,但他根據車玻璃彈孔判斷,「槍手要射的人並不是站在前面的那個人,而是後面那個人」。

2008年2月19日,在美國法醫學年會回答記者提問時,李昌鈺再度確認稱:「槍案的第一顆子彈是45度的角度,從左向右斜著進入,彈道是非常明確朝向呂秀蓮」,他沒有辦法確定槍手的動機,「但是開第一槍時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也有足夠的時間瞄準,因此第一槍打誰最能表現槍手的意圖」,而他判斷槍手的目標是呂秀蓮。

至於第二顆子彈,他表示,瞄準的不一定是陳水扁。他解釋,槍手打完第一槍之後應該沒有足夠的時間瞄準,加上吉普車正在前行,所以彈道顯示子彈是射向吉普車,但那不一定是射向陳水扁。因為「如果是以陳水扁為目標,為何不瞄高一點,射擊頭部呢?」。不過,李昌鈺鑒定陳水扁腹部所受傷的確是槍傷。

後來李昌鈺再次否認了「動機說」,稱記者誤解他的意思,自己只對物證和彈道負責,不會去分析槍手的動機。李昌鈺辨稱:「呂副總統中彈是結果,但他無法根據現場跡證推論出歹徒射擊的目標就是呂副總統,因為槍手可能槍法很爛,或者本來只想朝吉普車開槍,並沒有設定要打呂副總統或陳水扁總統」。但在之前的報導中,記者就已經有提到李昌鈺說自己無法確定槍手的動機。

[编辑] 李敖的說法

2005年9月,著名作家、歷史學家李敖在參與鳳凰衛視的《魯豫有約》的節目中透露,在CIA給他的一份李昌鈺的偵辦結果顯示:三一九槍擊案是「兩個人、兩把槍、兩顆子彈」,一個人是替罪羊,另一個人可能是陳水扁自己安插的人,而不是現在所謂的「一個人、一把槍、兩顆子彈」。但是李昌鈺是美國方面的人,他在美國的指使下,沒有把真相公布天下,而是把偵辦的真實結果壓下來。李敖在節目中表示:美國從此憑藉手中掌握的三一九槍擊案的真相為要挾,與陳水扁政府作政治交易,要求台灣當局把6108億台幣的天價軍購案過關。

[编辑] 相關創作

  • 《彈道》,2008年香港電影、2009年台灣電影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1. ^ 郭珍妮、王森榮、高峯祈,陳義雄不起訴處分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2005年8月22日
  2. ^ 范正祥. 蘇嘉全︰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自由時報. 2005-03-08. 
  3. ^ http://news.bbc.co.uk/2/hi/in_pictures/3549417.stm
  4. ^ TVBS新聞部,陳總統呂副總統 台南市掃街遭槍擊,台北市,2004年3月19日
  5. ^ 李昌鈺、Cyril Wecht等,陳水扁總統與呂秀蓮副總統遭槍擊案件調查報告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台北市, 2004年8月27日,89~101頁
  6. ^ 陳水扁掃街拜票遭炸傷 送奇美醫院急診,中央社,2004年3月19日
  7. ^ 奇美醫院:總統腹部傷口長11公分 已縫合,大紀元,2004年3月19日
  8. ^ 彭華幹、林長順,五大證據鎖定陳義雄涉重嫌刺殺阿扁,台灣日報,台北,2005年3月8日
  9. ^ 湯惠芸. 三一九槍擊案案情現突破. 美國之音中文網. 2005-03-07. 
  10. ^ 陳亦偉、孫承武,319槍擊案結案 吳英昭:涉案者已死不起訴處分,中央社,台北,2005年8月17日
  11. ^ 郭珍妮、王森榮、高峯祈,陳義雄不起訴處分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2005年8月22日
  12. ^ 李昌鈺、Cyril Wecht等,陳水扁總統與呂秀蓮副總統遭槍擊案件調查報告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台北市, 2004年8月27日,37頁
  13. ^ 陳弘志,李昌鈺鑑識319槍擊案 坦承5個「不知道」 ,中廣新聞,台北市,2004年12月19日
  14. ^ 此新聞只查到的有中廣新聞單一媒體報導或引述自中廣新聞
  15. ^ 李昌鈺公開鑑識內容 讓證據說話,TVBS新聞,2004年12月22日
  16. ^ 劉志原,爭議點判決2╱啟動國安機制 軍警未增額留守,自由時報,台北,200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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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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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海珊صدام حسين عبد المجيد التكريتي
Saddam Hussein Abd al-Majid al-Tikriti
薩達姆·海珊

2002年的薩達姆·海珊


任期
1979年7月16日 – 2003年4月9日
前任 艾哈邁德·哈桑·貝克爾
繼任 聯盟駐伊拉克臨時管理當局

任期
1979年 – 1991年
1994年2003年
前任 艾哈邁德·哈桑·貝克爾
艾哈邁德·海珊·胡達伊爾
繼任 薩阿敦·哈馬迪
伊亞德·阿拉維

出生 1937年4月28日
伊拉克提克里特
逝世 2006年12月30日 (69歲)
伊拉克巴格達
國籍 伊拉克人
政黨 阿拉伯復興社會黨
配偶 Sajida Talfah
Samira Shahbandar
Nidal al-Hamdani
信仰 遜尼派

薩達姆·海珊·阿卜杜勒-邁吉德·提克里提阿拉伯語صدام حسين عبد المجيد التكريتي英語Saddam Hussein Abd al-Majid al-Tikriti,1937年4月28日-2006年12月30日),簡稱薩達姆·海珊صدام حسين‎,英語Saddam Hussein)或薩達姆,中國大陸和香港一般譯作薩達姆·侯賽因,從1979年2003年伊拉克總統伊拉克總理、伊拉克最高軍事將領、伊拉克革命指揮委員會主席與伊拉克復興黨總書記等職。

2003年伊拉克戰爭中,其政權被美國推翻,薩達姆逃亡半年後亦被美軍擄獲。經伊拉克法庭審判,於2006年11月5日被判絞刑(儘管他願被判處槍決),並於12月30日當地時間清晨6時5分執行,終年69歲[1]

目錄

[编辑] 生平

[编辑] 童年

薩達姆·海珊生於伊拉克薩拉赫丁省提克里特市外的奧賈村,其母蘇布哈·塔里發哈·穆斯來特(AR: صبحة طلفاح المسلط;EN: Subha Tulfah al-Mussallat)為他取名「薩達姆」,在阿拉伯文中解作「起來抗爭的人」。他出生六個月後,其父海珊·阿卜杜拉·馬吉德(Hussein 'Abd al-Majid)失蹤,有自然死亡和被土匪殺害的兩種說法。同時他的13歲兄長亦因癌症逝世,令母親患上抑鬱症。薩達姆早年寄養在叔父的家中,住至3歲。[2]

不久後,薩達姆母親再婚,繼父是提克里特一位名為易卜拉欣·哈桑(AR: حسن الإبراهيم)的學校守門人,繼父對他極其嚴厲,並有虐兒的情況。10歲那年,他逃家跑到巴格達投靠其舅舅黑榮拉·塔里發哈(AR: خير الله طلفاح;EN: Kharaillah Tulfah. Tulfah)。這位舅舅是虔誠的遜尼派教徒,其女兒後來亦嫁給薩達姆(阿拉伯人的婚姻習慣),終其一生,他新投靠的這批家族,成為薩達姆政治生涯的忠實支持者。他曾說,舅舅是武裝民族主義者,從舅舅身上學到不少知識。薩達姆本身正是在這位舅舅安排下,就讀巴格達的民族主義學校。

1956年10月加入反對親英統治者的起義;1956年加入阿拉伯復興社會黨。此後幾年中他在黨內職務迅速提升,並長期擔任地區領導機構的副總書記職務。

1958年,參加了反對原伊拉克國王的政變(失敗)。

1959年10月參加刺殺總理卡桑行動,被伊拉克政府判處死刑,而他本人則經敘利亞逃到埃及開羅。

1960年開始就讀於開羅大學法學系學習法學。[3]

[编辑] 美國扶植

1960年在埃及開羅大學修讀法學時,他開始與美國中央情報局接觸。當時美國擔心伊拉克政府與共產黨關係日益密切,於是向復興黨及其他反政府勢力提供援助。[4]

1963年2月8日,在復興黨發動軍事政變奪權後回到伊拉克巴格達,薩達姆開始掌管黨內勢力;但同年11月,當時總統阿里夫大舉緝捕復興黨人;他在1964年被捕。但在獄中他被選為復興黨副總書記,並在1967年越獄;此時的薩達姆已經是復興黨的第二號領導人物,權力僅次於Abdul Rahman Mohammed Aref。[5]

1968年7月,回到伊拉克協助發動政變,推翻阿里夫總統,使復興黨再次掌權;1969年,成為革命指揮部的副總書記以及宣傳部長和安全部長。1972年6月1日起,他開始將外國的石油公司國家化,並將石油收入用來建造軍隊;雖然他沒有軍事經驗,但他要求晉陞為軍隊將軍。

1975年3月,與伊朗國王簽訂協議,伊朗停止支持伊拉克境內的庫爾德人叛亂。

[编辑] 就任總統

1979年7月16日,薩達姆到達權力顛峰,當天他就任總統,成為伊拉克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原總統貝克爾被迫下台改任伊拉克革命指揮委員會主席;復興黨原領導人物Abdul Rahman Mohammed Aref亦在該年淡出政治。薩達姆執政時,兩大政績包括發展經濟及阻止伊拉克分裂。

伊拉克未成為現代國家前,原為奧斯曼帝國的一省,內地種族、宗教及經濟差異極其分離:什葉派與遜尼派的交惡,阿拉伯人與庫爾德人的積怨、部族首領與城市新興商人階級的鬥爭,一直困擾伊拉克國境。薩達姆上任後,曾大力發展經濟及福利,以爭取民眾支持;同時亦改革黨內權力架構,避免政變再次發生。 

[编辑] 兩伊戰爭

主條目:兩伊戰爭

薩達姆執政後,一直試圖扮演阿拉伯的領袖。當時伊朗正爆發伊斯蘭革命,1980年9月22日,在兩伊邊境發生一系列衝突事件之後,薩達姆·海珊發動了持續八年之久的兩伊戰爭。

根據伊拉克給聯合國的報告,薩達姆從美國、德國英國法國瑞士和中國等國的公司獲得製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技術和材料,並從加拿大技術人員支持下開發巨型火炮。[6]1988年3月16日,伊拉克軍隊對庫爾德城鎮哈拉卜沙發動化學武器襲擊,在一天之內造成超過5000名庫爾德人死亡,1萬餘人受傷。

另據斯蒂文·佩爾蒂埃在《紐約時報》撰文指出,中央情報局對從現場搜集到的有毒物質樣品進行檢驗認定:造成庫爾德人大量死亡是伊朗的氰化物基毒氣

據稱這是二戰後化學武器最大規模的一次使用,也是歷史上動用化學武器對付平民的最大一次軍事行動。

1988年8月20日,兩伊正式停火,戰爭結束,伊拉克對庫爾德人的鎮壓仍繼續。同時薩達姆亦派人研究長程導彈、發展生化武器。

[编辑] 入侵科威特

主條目:海灣戰爭

長達八年的兩伊戰爭,令伊拉克經濟受到重大打擊,對石油出口的倚賴變得更為重要。1990年8月2日,伊拉克指責科威特蓄意推低油價,對外宣布「科威特為伊拉克的一個省」,並揮軍進攻。

聯合國安理會開始對伊拉克實施經濟制裁。從此伊拉克在國際上被孤立。1991年1月17日,美國領導的多國部隊發動海灣戰爭,開始對伊拉克和被佔領的科威特進行代號為「沙漠風暴行動」的大規模空襲。空襲在2月28日結束,伊拉克部隊在薩達姆領導下決定退出入侵科威特。

這場戰役令全球多國對伊拉克制裁,其權力亦開始出現變化。儘管他在1995年10月15日總統選舉中仍以超過99%的得票率當選,但他兩名女婿一度逃亡至約旦,之後在保證會獲寬恕的情況下返國,惟兩人於返國三日最終被殺。

[编辑] 美國攻伊戰爭

主條目:伊拉克戰爭

2002年10月15日,薩達姆在總統選舉中以100%得票率當選。美國曾指控他使用武力鎮壓政治持不同意見者與競選對手。同年12月7日,海珊為入侵科威特道歉,但同時對科威特領導層進行指責,科威特拒絕接受他的道歉。

美國撲克牌通緝令黑桃A為薩達姆

2003年2月2日,薩達姆·海珊否認伊拉克有違禁武器,否認與基地組織有任何關係[7]3月15日,伊拉克開始備戰,全國被分為四個軍區;3月20日,美國發動對伊拉克的攻擊,伊拉克戰爭爆發,美軍開始實施「斬首行動」;4月9日,薩達姆在巴格達的雕像被推倒,標誌著美軍佔領了巴格達,伊拉克的政權被摧毀,薩達姆·海珊結束了其24年的統治生涯,下落不明。戰後雖然一再出現據說是他的號召伊拉克人民反抗入侵者的錄音磁帶,但其真實性一直未被證實。美國情報機構認為薩達姆·海珊依然生存,並潛伏在伊拉克。

2003年7月22日,薩達姆·海珊的兩個兒子烏代和庫賽被美軍擊斃;12月13日伊拉克時間晚上八時,他在家鄉提克里特被捕。經過一次迅速的DNA測試,確定是薩達姆·海珊本人。2004年1月10日,美國正式宣布根據日內瓦公約確定薩達姆·海珊為戰俘,並獲得戰俘待遇和權利。

[编辑] 審判

接受審判的薩達姆

2004年6月30日,美軍向伊拉克臨時政府移交了薩達姆·海珊和前政權的11名高官的司法羈押權(包括司法管轄權),但仍由美軍負責看守,並宣布,薩達姆·海珊不再是戰俘的身份,同一天伊拉克臨時政府司法部門正式宣布逮捕薩達姆·海珊。

7月1日伊臨時政府特別法庭(the Iraqi Special Tribunal,伊拉克管理委員會根據《伊拉克特別法庭規約》而成立的一個司法機構,其合法性已由生效的伊拉克臨時憲法進行確認)上進行了薩達姆的第一次聆訊(聽證),法官對其宣讀了控告書,薩達姆·海珊拒絕承認有罪並拒絕在法庭文件上簽字。薩達姆·海珊的辯護律師並未出席第一次聆訊,薩達姆·海珊的第一任妻子隨後僱用了一個國際律師團為薩達姆辯護。隨後法庭的現場錄像向公眾公布,這是薩達姆·海珊自被捕以來,第一次出現在公眾面前。

伊拉克特別法庭指控薩達姆的罪行包括:

  1. 1982年下令處決140多名杜賈爾村人,拷打併監禁一千多人,報復其對自己刺殺未遂的行動。
  2. 1987-1988年間下令實施安法爾(Anfal,意為戰利品)行動,在伊拉克北部對庫爾德人進行種族滅絕計劃,有證人披露,僅1987至1988年間就有50萬庫爾德人或被迫害至死,或被當場處決。
  3. 1988年,使用化學武器襲擊庫爾德人城鎮哈萊卜傑,造成大約5000名庫爾德人死亡,1萬人受傷。
  4. 1990年入侵並佔領科威特7個月。
  5. 1991年,在伊拉克南部鎮壓什葉派穆斯林起義。
  6. 從1991年起推行所謂「阿拉伯化計劃」,沒收庫爾德人之土地並剝奪其糧食,將數千名庫爾德人從伊拉克北部驅逐到伊朗。
  7. 1983年下令殺害庫爾德民主黨領導人巴爾扎尼所在部族8000人。
  8. 在1991年鎮壓什葉派起義後,下令在伊南部濕地修堤築壩,破壞伊拉克南部濕地。
  9. 被控炮轟伊拉克東北部城市、石油重鎮基爾庫克。
  10. 在1974年處決5名什葉派宗教人物。
  11. 下令暗殺反政府政治活動人士。
  12. 迫害宗教團體。
  13. 迫害非宗教團體。
  14. 迫害和鎮壓政治團體。

[编辑] 杜賈爾村案

薩達姆被美軍抓獲後不久,被剃光鬍子確認其身份   薩達姆被美軍抓獲後不久,被剃光鬍子確認其身份
薩達姆被美軍抓獲後不久,被剃光鬍子確認其身份

2005年7月16日,伊拉克特別法庭主審法官拉伊德·朱希宣布即將審判薩達姆,並表示針對薩達姆·海珊的第一項正式指控是,薩達姆·海珊涉嫌在1982年針對他的一次未遂暗殺事件後殺害了位於巴格達以北60多公里處的杜賈爾村的143名什葉派穆斯林居民。7月28日,特別法庭就該項指控舉行了預審聽證會。薩達姆·海珊在兩家約旦報紙8月21日刊出的一封信中指出,他會為了阿拉伯大業犧牲自己。他在透過國際紅十字會轉交一名約旦友人的這封信中說:「我的靈魂和我的存在將為我們彌足珍貴的巴勒斯坦和我們摯愛、堅忍而受苦受難的伊拉克犧牲。」8月23日,薩達姆·海珊證實除了一位伊拉克律師杜萊米之外他已解僱了整個國際律師辯護團。伊拉克過渡政府發言人庫貝於9月4日證實對薩達姆·海珊就杜賈爾村屠殺什葉派居民一案的第一次審判將從10月19日開始,而10月15日將就新憲法舉行全民公決。與薩達姆·海珊一起受審的還有七名前政權高官。9月6日,來自伊拉克臨時政府的消息稱,審訊薩達姆·海珊獲得重要證據,並且薩達姆·海珊已經在證詞上簽字,包括像「親自下達處決令」發動1987年1988年安法爾戰役這樣的口供,但薩達姆·海珊堅稱自己的行為在他的統治期間合法。10月18日,英國《泰晤士報》報導,參加審判伊拉克前領導人薩達姆·海珊一案的有關法官近幾個月在英國接受了秘密培訓。

審判於10月19日當地時間午後不久正式開始。法庭是前復興社會黨全國指揮部內的一個房間。伊拉克特別法庭以反人類罪正式對薩達姆進行審判。薩達姆拒絕說明身份,並拒絕承認有罪。薩達姆反問法庭的合法性:「你們是誰?這個法庭想怎樣?」「我仍保有身為伊拉克總統憲法權利,我不承認授權你們的組織……以不公正為基礎的就是不正當……我不會回答這個所謂的法庭及其所有相關人士的問題。」法庭宣布對前總統薩達姆的審判已經結束,將休庭至11月28日再次開始。伊拉克特別法庭審判長阿明表示,推遲對伊前總統薩達姆審判的主要原因是許多證人由於過於害怕不願出庭作證。伊拉克警方10月20日稱,一名薩達姆及7名前政權高官辯護律師團成員薩阿敦·薩吉爾·賈納比在巴格達辦公室中被武裝人員綁架。伊拉克律師協會一名官員10月21日說,遭綁架的薩達姆案辯護律師賈納比已被殺害,警方已經找到了他的屍體。英國《星期日快報10月23日報導,負責審訊薩達姆的5名法官和主要檢舉律師目前已與美英政府達成一項「台下交易」:一旦審薩工作完成,他們與其家人將被獲准移民美英兩國重新開始「新生」。11月8日,又一名辯護律師團的律師在巴格達乘坐的汽車裡被槍手開槍打死。同車的另一名律師中彈受傷。死亡的律師名叫祖拜迪,他負責替前副總統拉馬丹辯護。

11月28日,法庭在巴格達重新開庭,薩達姆向法官發難,譴責法庭對他的「非人待遇」。[8]12月5日,辯護律師杜萊米對審判薩達姆的特別法庭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但首席法官堅持繼續進行審判程序。辯護律師們走出法庭表示抗議,審判不得不再次休庭。[9] 一個多小時以後,律師們重新返回法庭,審判恢復。第一位證人艾哈邁德·哈桑·默罕默德也在法庭上露面,他描述了杜傑勒大屠殺的情況。[10]12月6日,一位女證人在幕後作證,出於安全考慮,她的聲音經過處理。後來因技術原因,法庭下令暫時休庭。[11] 這時,薩達姆大喊「我再不到這個沒有公正的法庭來啦,你們都給我見鬼去吧」。12月7日,由於薩達姆拒絕出庭接受審判,審訊曾經中斷幾個小時。後來,法庭在薩達姆缺席的情況之下繼續進行審判。 [12]12月21日,薩達姆在審判他的巴格達法庭上指稱,美國人毆打和折磨他。[13] 美國白宮發言人嚴詞否認薩達姆的這一說法。[14] 負責審訊的雷德法官表示,薩達姆聲稱曾被虐待的指稱沒有證據。[15]

2006年1月15日,伊拉克高等法庭發表聲明,證實主審法官阿明由於「個人原因」提出辭呈。[16]1月23日,審訊薩達姆的特別法庭發言人表示,法庭決定任命拉烏夫·阿卜杜勒-拉赫曼為主審法官。[17]1月29日,薩達姆案複審後不久,薩達姆辯護團、薩達姆本人以及其他幾名被告便離庭抗議特別法庭的程序問題。[18]2月1日,伊拉克高等法庭對薩達姆的審判再次開始,但薩達姆本人及其聘請的辯護律師團沒有出席庭審[19]2月13日,薩達姆出庭再受審,高呼打倒布希口號。[20]2月14日,薩達姆在法庭上宣稱,為抗議主審法官以及其上司開展的「不公正審判」,自己同其他三名被告開始絕食。[21] 2月27日,薩達姆的首席辯護律師杜拉米透露,由於健康原因,薩達姆已於一周前停止了堅持11天的絕食鬥爭。[22]

3月1日,薩達姆在法庭上承認,杜賈爾村事件後,他親自下令對村民進行報復。[23]3月15日,薩達姆首次出庭直接作證,他稱對自己的審判是一場「鬧劇」。[24]4月5日,薩達姆出庭受審時猛烈抨擊伊拉克內政部殺害了數千名伊拉克人,並要求由國際機構對檢察官出示的有關文件上他的簽名進行鑒定。[25]4月17日,薩達姆及7名同案被告再次出庭受審。法官宣讀了一份刑事專家的報告,稱當初與杜賈爾村村民被判死刑的有關文件上的薩達姆簽名是真實的。 薩達姆的辯護律師說,這些鑒定專家是內政部成員,「由於他們和內政部的關係,他們無法做到獨立」。他要求法庭指定其他專家重新對簽名進行鑒定。[26]5月31日,薩達姆的辯護律師庭審中指控控方證人海德里作偽證,要求法庭對所有控方證人證詞的可靠性進行調查。[27]

6月21日,薩達姆的主要辯護律師之一哈米斯·奧貝迪遭武裝分子綁架後被殺害。[28] 薩達姆和其他7名被告開始絕食,以抗議奧貝迪被槍殺。[29]6月23日,駐伊美軍說,薩達姆已經結束絕食活動。[30]7月11日,薩達姆和他的律師再次拒絕出席庭審,以此對奧貝迪遇害表示抗議。[31]7月23日,薩達姆因絕食多日被送入醫院治療。7月26日,薩達姆出現在庭審現場,他稱自己是被強行帶到法庭的。他還表示,如果被判死刑,希望被槍決,而不是絞死。[32]

11月5日,伊拉克高等法庭宣布對杜賈爾村案的判決結果,薩達姆被判絞刑,罪名是謀殺和反人類罪。[33] 薩達姆表示願意為伊拉克犧牲成為烈士,他呼籲伊拉克人民團結起來,共同反抗美國侵略者。[34]12月26日,伊拉克上訴法庭維持下級法院判決,宣布海珊的審判程序已經完成,不得再提起上訴。[35]12月27日,薩達姆手下的阿拉伯復興社會黨發表聲明警告,如果薩達姆被處以絞刑,復興社會黨將報復美國。聲明稱美國應為薩達姆絞刑負責,因為決策者是美國,而不是伊拉克「傀儡」政府。[1]

杜賈爾村案判決結果如下:

薩達姆:伊拉克前總統 絞刑
阿瓦德-哈米德-班德爾:伊拉克前革命法院院長 絞刑
巴爾贊-阿爾-提克里蒂:薩達姆表兄 絞刑
塔哈-亞辛-拉馬丹:前副總統 終身監禁
3名參與「杜賈爾村慘案」的復興社會黨成員 15年監禁
穆罕默德-阿扎維,曾在杜賈爾村擔任電話接線員 無罪

[编辑] 鎮壓庫爾德人案

2006年8月21日,伊拉克高等法庭開庭審理薩達姆和其他6名前政權高官涉嫌鎮壓庫爾德人一案。[36]9月13日,首席檢察官法魯恩指責主審法官阿米里允許薩達姆發表與此案無關的政治性言論是在偏袒被告,並要求他辭職。[37]9月14日,主審法官阿米里在庭審過程中說,他相信薩達姆不是一名獨裁者。[38]9月19日,伊拉克政府撤換了主審法官阿米里為穆罕默德·烏拉比,聲稱他已經失去了作為法官的「公正性」。9月20日,薩達姆的辯護律師團抗議撤換主審法官,並集體退出庭審。[39]10月30日,薩達姆的辯護律師杜萊米遞交了一份結束聯合抵制審判的條件書。條件書共提出12項要求。主審法官烏拉比拒絕了條件書的大多數提議,並與律師發生爭執。杜萊米隨即走出法庭。法官為薩達姆指定了辯護律師,但薩達姆認為這不符合法律程序。[40]

[编辑] 處決

薩達姆被處決

2006年12月30日伊拉克當地時間早上六點多,薩達姆在巴格達北部、一個被美國稱為「公義營」的秘密地點問絞,而他原被判處槍斃,行刑者均包起頭部,過程全被錄影,行刑者先向薩達姆宣布罪名,並準備向他戴上頭套,薩達姆拒絕,表示不要帶著頭套行刑;當地電視台在數小時後播出部分片段,但不公開發表執行死刑時的畫面。薩達姆死後,電視台隨後播出國歌,附上「薩達姆被處決標誌伊拉克黑暗歷史終結」的字幕,隨後,當地電視台亦播出薩達姆行刑片段及死後被布袋包起的遺體。[41] 行刑當天是伊斯蘭最神聖節日宰牲節的第一天,此一舉動引起阿拉伯世界不滿。[42]

12月31日,薩達姆的遺體在出生地奧賈村埋葬。[43]

2007年1月2日,伊拉克總理馬利基下令成立專門機構,調查處死薩達姆時的混亂場面和手機偷拍事件。[44]

[编辑] 國際反應

[编辑] 國際組織
[编辑] 主權國家
  • 美國:美國總統布希發表聲明指,薩達姆被處決是伊拉克發展民主的里程碑[46][47]
  • 中國:指伊拉克事務應該由伊拉克人民解決。
  • 英國:表示薩達姆罪有應得,但重申反對使用死刑[47]
  • 法國:反對死刑,呼籲伊拉克和解與團結 [47]
  • 巴基斯坦:指會增化伊拉克的暴力浪潮。
  • 梵蒂岡 梵蒂岡:指會助長報復和仇恨。
  • 俄羅斯:對處決表示遺憾。
  • 日本:處決薩達姆基於「法治」並尊重伊拉克政府的決定[47]

[编辑] 家庭

在官方資料中,薩達姆共有三名妻子。1963年,他在埃及流亡時,迎娶叔父女兒Sajida Talfah,兩人早已經薩達姆5歲時已經訂下婚約。他們育有兩子三女,包括烏代·海珊及庫賽·海珊,以及女兒Rana、Raghad及Hala。在父親操控下,Uday(烏代)掌握伊拉克媒體;Qusay(庫塞)則帶領共和軍,他同時被視薩達姆政權的繼承人。

除了Sajida外,他亦娶了兩名妻子。1986年,他迎娶已婚之婦Samira Shahbandar,育有一子Ali,之後再娶Nidal al-Hamdani,外界均指兩人的丈夫是被迫離婚。

不過,在薩達姆往後生涯中,家庭的割裂越見明顯。1995年8月,女兒Rana與夫婿Saddam Kamel,以及Raghad與丈夫Hussein Kamel,一同帶同子女逃往約旦。事後,薩達姆承諾會原諒他們,要求他們回國,但1996年2月,當他們回國第三天,兩名女婿被部族成員指責為叛國賊,將他們擊殺。薩達姆事後指雖然已經原諒他們,但他們已經被褫奪所有地位及不會受到保護。

1996年12月12日,薩達姆妻子Sajida及Raghad和Rana涉嫌參與暗殺Uday而遭軟禁。事件中,Sajida的兄弟Adnan Khairallah據傳殺處決,他本身亦是薩達姆的童年摯友。

薩達姆倒台後,他們親人亦在各國流亡。女兒Hala的丈夫Jamal Mustafa Sultan al-Tikriti本身是伊拉克部族事務副部長,2003年已經向美國投降。另外兩女Raghad及Rana則與合共九名子女留在約旦阿門,當時Raghad曾接受美國有線新聞網路訪問時指:「他是一個很好的父親,有愛心,有很大的心胸!」她隔著電視向父親說:「我愛你,我很想念你。」Rana則說:「他情感豐富,與我們一起時總是非常溫柔。」[48]

至於被外界稱為「化學阿里」的阿里·哈桑·馬吉德,是薩達姆的表親,他被指1988年下令使用毒氣,在2007年被批准處決,2010年1月17日判決死刑,2010年1月25日遭到絞刑處決。

[编辑] 著作

薩達姆於2003年美國入侵伊拉克前寫了一部小說《惡魔,滾開》,講述了一千五百年前幼發拉底河畔一個部落抵抗異族侵略並最終獲勝的故事。書稿由薩達姆的大女兒拉加德於美國出兵伊拉克前逃往約旦時帶出,拉加德稱,其父是在伊拉克戰爭爆發前一天完成這部小說的。在這本小說出版以前,薩達姆創作的小說《扎比芭和國王》就已經出版了,《扎比芭和國王》講述一名領袖為了人民犧牲自己奢華生活的故事。

[编辑] 參考資料與注釋

  1. ^ 新華社. 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被處死 [12月30日 2006]. 
  2. ^ Elisabeth Bumiller於2004年於《紐約時報》撰寫有關海珊的早年生活,全文可在此瀏覽。
  3. ^ http://ar.wikipedia.org/wiki/%D8%B5%D8%AF%D8%A7%D9%85_%D8%AD%D8%B3%D9%8A%D9%86
  4. ^ Morris, Roger, "Remember: Saddam was our man", 《紐約時報》2003年3月14日
  5. ^ 英國廣播有限公司就薩達姆發表的訃文
  6. ^ Tony Paterson,Leaked Report Says German and US Firms Supplied Arms to Saddam,獨立報,2002年12月18日
  7. ^ 美國國防部2007年4月5日解密的一份文檔表明,對抓獲的薩達姆本人展開詢問,審查大量收繳的伊拉克文件後,沒有發現薩達姆政權和基地組織合作的證據。解密文檔稱薩達姆與「基地」無直接合作,新華網
  8. ^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470000/newsid_4477100/4477170.stm
  9. ^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490000/newsid_4498900/4498930.stm
  10. ^ http://news.bbc.co.uk/go/rss/-/chinese/simp/hi/newsid_4500000/newsid_4500700/4500730.stm
  11. ^ http://news8.thdo.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00000/newsid_4502500/4502508.stm
  12. ^ http://news8.thdo.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00000/newsid_4505600/4505636.stm
  13. ^ http://news8.thdo.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40000/newsid_4547800/4547826.stm
  14. ^ http://news8.thdo.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50000/newsid_4551300/4551328.stm
  15. ^ http://news8.thdo.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4550000/newsid_4553600/4553638.stm
  16. ^ http://www.cctv.com/news/world/20060116/101369.shtml
  17. ^ http://news.sina.com.cn/w/2006-01-24/03108062199s.shtml
  18. ^ http://news.sina.com.cn/w/2006-01-29/18148106370s.shtml
  19. ^ http://news.sina.com.cn/w/2006-02-01/23088113822s.shtml
  20. ^ http://www.jl.chinanews.com.cn/2006-02-14/1/5549.html
  21.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2/15/content_4180985.htm
  22.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2/27/content_4234749.htm
  23.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3/02/content_4246378.htm
  24.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3/15/content_4307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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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6/24/content_4741822.htm
  31. ^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7/11/content_4819025.htm
  32. ^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7/26/content_4881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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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http://news.sina.com.tw/global/bcc/tw/2006-12-28/003012270119.shtml
  35. ^ 詹珝榕. 世紀大審判/海珊死刑確定 30天內隨時處死. ETtoday [12月27日]. 
  36.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8/21/content_4989838.htm
  37.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9/13/content_5088199.htm
  38.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9/14/content_5092793.htm
  39.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9/20/content_5116756.htm
  40. ^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10/31/content_5271539.htm
  41. ^ 薩達姆被處決 2006年12月30日 英國廣播有限公司
  42. ^ Der Standard: Hadsch-Pilger über Hinrichtung empört
  43. ^ 薩達姆被葬在其出生地奧賈村 (HTML). 新華網.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9月20日] (簡體中文). 
  44. ^ 馮武勇. 伊拉克調查行刑偷拍事件 (HTML). 新華社. 2007年1月4日 [2007年9月20日] (簡體中文). 
  45. ^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認為薩達姆絞刑架下受辱 (HTML). 中國日報 (簡體中文). 
  46. ^ 布殊:處決薩達姆是里程碑 (HTML). 明報 (繁體中文). 
  47. ^ 47.0 47.1 47.2 47.3 大紀元時報. 2006年華人關注十大新聞-薩達姆受絞刑. 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 2007/01/05 [2010-09-12] (正體中文). 
  48. ^ Saddam's daughters express love for dad, 美國今日報, 2003年8月1日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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