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查不到佛經中談論末法的地方,多出於後世有徳者的論典。

 

一、末法

 

末法的梵語是saddharma-vipralopa,乃是正法絕滅之意,指佛法衰頹之時代

 

教法住世有正法、像法、末法三期變遷。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之本,以教(教法)、(修行)、(證果)之具足或不具足配於正末三時之說,謂如來滅度後教法住世依教法修行即能證果稱為正法雖有教法及修行者多不能證果稱為像法(像,相似之意)。教法垂世人雖有秉教而不能修行證果稱為末法。末法之世即稱為末世。

 

末法時代佛之正法衰頹而僧風濁亂,其情狀約如法苑珠林卷九十八「五濁部」所載:「佛涅槃後當有五亂,一者當來比丘從白衣學法,世之一亂。二者白衣上坐比丘處下,世之二亂。三者比丘說法不行承受,白衣說法以為無上,世之三亂。四者魔家比丘自生現在,於世間以為真道諦,佛法正典自為不明,詐偽為信,世之四亂。五者當來比丘畜養妻子奴僕治生,但共諍訟,不承佛教,世之五亂。」

 

關於三時之時限,諸說不一,有謂佛陀入滅後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或謂正法、像法各一千年之後,方為末法時期,此時期歷經一萬年後,佛法則滅盡;或謂正法一千年,像法、末法各有五千年。

 

然綜觀諸經論之說,大多以末法為一萬年。

 

二、末法思想

 

末法思想是指末法時代之思想。

 

釋尊入滅後,教法住世歷經正法、像法時代,而修行證悟者漸次減少,終於至末法時代,從此一萬年間,則僅殘存教法而已,人雖有秉教,而不能修行證果。此一萬年間,即稱末法,此種末法思想散見於經典之中。

 

末法之思想促成此一時期教徒之反省與奮起,而使其開始思考、尋求解決挽救之方法。

 

中國文獻中,末法思想最早見於北齊慧思(515-577)之南嶽思禪師立誓願文;其次為隋代信行(540-594)提倡之三階教,其以正法住世時為第一階,像法為第二階,末法為第三階,各階各有其相應之法,一乘為第一階之法,三乘為第二階之法,普法為第三階之法。認為當時已進入末法時代,若依前二階之別法來修行實甚困難,必須修行普法(全佛教),歸依一切三寶、斷除一切惡、修持一切善,始易有成。

 

唐代道綽(562-645)、善導(613-681)等則主張與末法相應之淨土教,強調懺悔、念佛等之實踐生活為信仰重點。

 

日本平安時代中期,源信(942-1017)、源空(1133-1212)等亦繼承此一思想,而鼓吹淨土宗;日蓮(1222-1282)創立日蓮宗,亦因順應末法思想而成立。

 

日本平安末期之末法燈明記一書,乃推動此思想之最有力著作。

 

三、末法燈明記

 

末法燈明記,全一卷,據傳乃日僧最澄著於延曆二十年(801)。

 

本書係就正、像、末三時而說佛化制之不同,當像法末期,因接近末法,此時佛法不按規定通行,僧綱亦與規制相違。戒律不被遵守,惟仍主張僧寶之尊。

 

本書為榮西、源空、親鸞、日蓮等鎌倉新佛教之祖師所引用,故為推動日本末法思想之最有力著作,影響後世頗大。

 

參考資料 整理自佛光山編撰之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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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文程(何育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