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祖廟燒金為台灣民間故事,也是俗諺「摜籃假燒金」的典故,源自於府城,相傳版本有二,皆為呂祖廟中姦情敗露之慘劇,常與林投姐陳守娘顯靈合稱台南市六合境內的清末三大奇案[1]

目錄

[编辑] 內容簡介

故事發生地點在台南市呂祖廟,位於今府中街巷弄內。該故事又可分為兩個版本:

[编辑] 版本一

相傳於清朝末年,府城有位屠夫之妻與呂祖廟內法師暗通款曲,經常假借到廟裏上香燒金名義,與情郎幽會。但依民間習俗,到廟參拜時除了金紙,還會準備糕餅等敬神供品,因屠夫之妻每次都忘了帶糕餅回家,因而行跡敗露,這對姦夫淫婦被屠夫捉姦在床,當場將兩人殺死在廟後廂房。

[编辑] 版本二

臺灣日治時期報上刊載的故事,昔時有位懷才不遇之秀才,出仕他鄉,獨留貌美妻子及女兒在故鄉,秀才之妻常往呂祖廟上香,有位屠夫垂涎其美色,私下請道姑介紹相識,久而兩人發生姦情。後姦情敗露,秀才向衙門告狀,嚴懲姦夫淫婦。

該故事延伸出俗語「呂祖廟摜籃假燒金」一辭,其意在講述往昔呂祖廟的僧人不守清規,誘使良家婦女發生曖昧行為,常藉言上香之由暗通情款,其實香籃裡並無糕餅金紙,遂有此語,意寓矯情、掩飾。

[编辑] 注釋

  1. ^ 亦有說法認為此為清代台灣四大奇案之一,詳細內容請參見相關條目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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