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基於捍衛台灣現狀 終止國統會


【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釗燮今天表示,政府決定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出於兩個概念考量,一是捍衛台灣現狀以及台灣人民有選擇未來的自由意志,且今年是台海危機、總統開放民選屆滿十週年,三月間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滿週年,選擇此時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意義重大。

吳釗燮晚間接受電視專訪指出,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在一九九零年,經中國國民黨中常會討論後通過,命定統一為台灣的最終選擇,根本不符合自由民主原則。

他說,比較國統綱領和中國去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法第一條定義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國統綱領以建設民主自由均富中國為目標;反分裂法第二條明定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國統綱領定義台灣與大陸屬中國領土。

吳釗燮表示,反分裂法第四條規範完成統一是包括台灣在內全中國人神聖職責,國統綱領載明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反分裂法第七條主張兩岸經和平協商完成統一,國統綱領釐定以近程、中程、遠程三階段完成國家統一。

他說,由此可知,國統綱領與反分裂法兩者頗神似,且中國擬定反分裂法後對台更邪惡,政府才會基於兩個概念:捍衛台灣現狀,台灣人民有決定未來前途的自由意志,決定國統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國統綱領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且以「終止」而非「廢止」和國際社會溝通,不容易引起誤會。

吳釗燮指出,就時間點考量,今年是台海危機屆滿十週年,台灣推行總統民選邁入第十年,尤其三月間是反分裂國家法滿週年,此時宣布終止國統會與國統綱領別具特殊意義。

2/27/2006 10:4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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