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因逼婚引起的一桩情杀案  

原创于: 2012-06-10 1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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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10月,中国抗战正如火如荼,在延安,一起离奇的凶杀案却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这起凶杀案因逼婚而起,官司打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却迟迟不能做出。

  凶杀案主角叫黄克功,男,26岁,江西南康人,少年时就参加红军,经历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犯案时任抗大第六队队长;被害人叫刘茜,女,16岁,山西定襄人,曾在太原读书,抗战爆发后放弃优越的家庭环境投奔延安,被害时为陕北公学的学员。

  据载,刘茜曾在抗大与黄谈过朋友。到陕北公学后,她开始疏远黄克功。黄以为刘另有所爱,遂起了杀人泄愤的动机。

  边区高等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这样描述了案发的经过:

  黄克功于10月5日晚饭后,带备勃郎宁手枪,……在公学前适与刘茜相遇,黄即招刘茜走向河边散步,……适天已入黑,……黄即向刘谈判,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予以严厉拒抗。……黄克功失却理智,竟以打敌人的枪弹对准青年革命分子刘茜胁下开枪,刘倒地未死,尚呼救命,黄复对刘头部再加一枪,刘即毙命。

  黄克功逼婚杀人案震动了中共高层。他虽只有26岁,却是井冈山时期的老红军。初审时,在抗大政治部胡耀邦等公诉下,边区高等法院判处黄克功极刑。

  舒湮在《战斗中的陕北》中这样记述黄在判决后对法庭的陈词:

  是我杀了刘茜。我知道我犯了怎样的罪。但是,请你们念着我10年来在红军中奋斗的战绩,给我一条自新的路罢!我并不畏死,可是我却情愿死在战场上。……把这颗结束我的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

  黄的陈词在法庭内外激起强烈反响。法庭辩论时,不少旁听的老红军干部痛哭流涕,要求免除他死刑,以将功赎过。审判组甚至收到一封署名“特区队”的信,其中言:现在正是抗战,刘茜死,革命已受损失,黄克功若被处死刑,革命更受损失。

  为求得到将功补过的机会,黄克功在初审判决后上书中共领袖毛泽东,希望毛能亲自出面为自己说话。那么,毛泽东如何回应黄克功的请求呢?

  实际上,黄克功的案件暴露了延安当时一个人人心里都明白、人人都不愿意直说的问题——男女比例失调。《延安文人》一书中这样写道:

  1938年前后,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男女比例为30∶1。到1941年前后,男女比例稍有缓解,为18∶1。1944年4月,男女比例为8∶1。

  男女比例的巨大悬殊,让那些来自全国的青年女性成为延安街头最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

  烈群在《大公报》上这样描述1938年新年时延安街头的景象:

  各机关都放假了,冷静的小街上,行人格外地增多了,……尤其是一些女军人,看来更加出神,她们谈着,笑着,一点没有什么拘泥;她们穿着那庞大的灰布棉衣,鸡婆似地跳着,怪天真的,谁敢说女人比不上男人呢!

  由于延安火热的革命氛围,当年延安的女性不论装束还是性格,确有一股像男人般的豪放。时边区婚姻法虽规定男女婚恋年龄为男20岁,女18岁,但很多青年女性不愿因过早婚恋而影响工作和进步。

  刘茜就是因此而拒绝了黄克功。她原名董秋月,改名刘茜,是因茜草为红色染料,表达了她对革命的向往。她在生前给黄克功的信中言:

  我们还是讲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多的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哩!……你爱我吗?而你更应爱大众!

  曾是新闻记者的赵超构在《延安一月》中回忆:

  女性的气息,在这里异常淡薄,绝对没有烫发的女人,也没有手挽着手招摇过市的恋人。一般女同志,很少娇柔的做作。在服装上,和男人差别很少。如果夸张一点说,延安大概是最缺乏性感的地方了。

  但在表面寡欲的背后,一些青年男女也在窑洞里悄悄成就了他们的红色恋情。英国女作家韩素音在《周恩来与他的世纪》一书中这样描述延安青年的恋爱:

  在公开谈论中是不赞成搞两性关系的,但在漫长冬夜温暖的窑洞里却是人们经常谈及的话题。

  曾在延安评剧院工作的任均与鲁艺同学王一达就在延安恋爱、成家。任均这样回忆她与王一达在延安结婚时的情景:

  我们分配到了一个小窑洞,……只有我拿来了从家里带到延安的被子褥子,和一个小柳条箱子,一达却没有。他只有件光板的陕北老羊皮袄和一块破布单子,连被子都没有。……虽然家徒四壁,我还是为结婚而认真地做了一个枕套——没有那么多布做一对枕套。这是我们结婚时,家里唯一的新东西。

  相比任均、王一达夫妇,很多新婚男女却因条件限制,依旧分住在集体宿舍,只有周末才能申请到窑洞建成的“青年宿舍”团聚。当年延安公职人员的住宿虽一律免费,夫妻周末在“青年宿舍”团聚却要缴费。抗大政治部主任莫文骅在回忆录中写道:

  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交5毛钱。每到周六,小两口背着被褥来住一晚上,第二天又背上行装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

  然而,即使这种露水夫妻,也让延安很多光棍们羡慕不已。特别是那些像黄克功一样,走过长征两万里,屡立战功的老红军、青壮年干部,更把目光盯上了那些来自大城市的文化女性。

摘自《史客1202·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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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被枪决的黄克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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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和刘茜

(2007-11-09 15: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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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延安被枪决的黄克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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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和刘茜照片均摄自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

帅哥哟,在线,有人找我吗?
 

    黄克功16岁参加红军,参加过井冈山的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二渡赤水、夺取娄山关的战斗中立过大功。曾任团政委和旅长。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第六队队长。他年轻而又功勋卓著,颇受人们瞩目。

    16岁的刘茜是山西定襄人,初在太原求学,1936年8月投奔延安,进抗大学习,遂与队长黄克功认识,被黄克功追求不已,渐涉恋爱。

     然而两人各自经历、性格爱好多有不同,矛盾纠葛日益增多。刘茜对黄克功的感情日渐淡漠,当黄克功发觉刘茜疏远自己并另有所爱时,怒不可遏。

     1937年10月5日傍晚,黄克功把刘茜约到延河边,要求与刘茜公开宣布结婚。刘茜不从,并提出终止恋爱关系,黄克功拔枪恫吓,刘茜毫不屈服。黄克功感情冲动,失去理智,不顾一切地下了毒手。

     黄克功事件”发生后,延安党政军机关反映强烈,纷纷痛斥黄克功惨无人道的行为,要求严肃革命纲纪,杀人偿命。但也有些人认为,黄克功毕竟才26岁,为革命立过大功,应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1937年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大操场公审黄克功枪杀刘茜一案,延安各界数千人参加了大会。公诉人在会上宣读了起诉书。审判长雷经天宣判将黄克功执行枪决,并宣读了毛泽东给高等法院的亲笔信。

 
3
刘茜与黄克功的交往 [转帖]

  红一、二、四方面军在陕北会师时,黄克功已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旅长。他在少年时代就参加红军,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这一段经历在当时的延安是很显赫的。26岁的红军将领,据见过他的人讲,他不仅年轻、英俊,身材高大,笑起来也很有感染力。

  黄克功是从江西南康入伍的,到达延安后调到抗大任队长。“七七”事变后,大批进步青年、爱国学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

  1937年8月初,雨过天晴,延安又迎来了一批抗战的女学生。青春的勃发、对事业的追求,她们成了延安一道靓丽的风景。从山西太原友仁中学毕业的刘茜也是其中的一员。

  出身于官宦人家的刘茜从小就受到了良好文化的熏陶。她被分配到了抗大15队学习。其良好的天赋和内秀很快引来了许多人的关注,同时也深得其队长黄克功的喜欢。

  当时正是战争年代,提倡晚婚,条件叫做“二八五七团”,就是说28岁,5年党龄、7年军龄、团级干部,具备其中之一者才准结婚。黄克功27岁,还差1岁,但他的党龄、军龄、级别已具备条件。此时,刘茜也喜欢上了自己的队长黄克功,他们的恋爱关系也定了下来,同时公开化了。

  逼婚不成枪杀恋人

  9月间,陕北公学成立,15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刘茜转入陕北公学继续学习。不久黄克功从陕北公学调任抗大6队队长。由于他们之间在生活、情调、年龄等方面差异点太多,二人关系开始疏远。黄克功向刘茜送钱赠物,要求结婚。刘茜对黄克功说:“假如你爱我,这钱就不应该给我,请你给前方战士用好了!我们还是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呢!你说是吗?你爱我吗?而你更应该爱大众。我们都有恋爱的自由,谁都不能干涉对方的交友。”对于刘茜的拒绝,黄克功感到非常失望,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他更轻信谗言以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去信责备;同时迫切要求结婚。刘茜感觉黄克功过于纠缠,决意不给答复。黄克功十分恼怒,陷入恋爱泥坑不能自拔,于是萌发了杀害刘茜的念头。1937年10月5日晚,黄克功找刘茜到延河边散步,逼婚不成,随即掏出手枪枪杀了刘茜。

  主席挥泪斩功臣

  黄克功枪杀刘茜一案,在延安和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据说,当时有一个外国记者代表团正在延安访问。案件处理是否得当,在国内外都将产生影响,外国记者拭目以待。国统区将此称之为“桃色事件”,国民党特务煽动造谣说:共产党高级将领为找老婆要掉头,倒不如过来给你们弄个三房四妾的……这一事件在延安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大多数人认为,为严肃军纪,应予以枪毙;但有少数人认为黄克功是参加革命多年的老资格红军干部,并立有战功,可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赎罪。黄克功本人也几次上书边区高等法院和毛主席,请求戴罪立功。

  毛泽东主席在接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转呈的黄克功的信后,于10月10日复信雷经天(时任庭长、代理院长)。

  雷经天同志:

  ……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毛泽东1937年10月10日

  10月11日,黄克功被枪决。这枪声向全中国、全世界显示了陕甘宁边区法律的公正性。我国著名民主战士李公朴先生曾这样评价:“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黄克功和刘茜
2012年6月9日星期六

祕魯直升機遺骸已尋獲 機上14人全數罹難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祕魯一架觀光直升機日前在山區失蹤,經過多日的搜尋之後,警方於9日尋獲,但機上的14名乘客全數罹難,超過半數乘客為南韓籍。

這架直升機於本月6日起飛後便失聯,由於當地7日降雪,使搜救工作一度中斷。但空軍依循該機的GPS定位,終於在庫斯科省境內的高原地區發現了直升機遺骸與罹難者遺體。

據了解,機上共有8名南韓人之外,還有各一名的瑞典、捷克、荷蘭人,另外還有3名祕魯人。目前,祕魯政府以及檢察官、法醫已趕往出事地點進行深入調查,失事原因仍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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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來源 http://www.nownews.com/2012/06/10/334-28226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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