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宮廷三大奇案:梃擊案、紅丸案和移宮案(作者:閻崇年)上一篇 / 下一篇 2012-02-03 22:05:05 / 個人分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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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宮廷三大奇案:梃擊案、紅丸案和移宮案
閻崇年
當明朝遼軍在遼東戰場上連遭敗績,形勢異常嚴峻之時,紫禁城內也亂作一團,一月之間,兩辦國喪,一片哀戚。其實,萬曆皇帝的長期怠政,早已使得大明皇朝呈現出一片黑暗的末世景象,而「明宮三案」或可以看作是這種末世景象在宮廷中的一個縮影。「明宮三案」影響到國務運作、朋黨之爭、遼東戰局和以後袁崇煥的命運。具體言之,所謂「明宮三案」就是「梃擊案」、「紅丸案」和「移宮案」。
一、梃擊案
「梃擊案」的「梃」就是木棍,「梃擊」就是以木棍打人,因為打的這個人不是普通人,是皇太子,所以就成為一個案子。這個皇太子是萬曆皇帝的長子,叫朱常洛。萬曆帝皇后無子,妃嬪共生八個兒子,其中早死三人,實際競爭太子的只有兩位:一位是宮人王氏所生皇長子常洛,另一位是鄭貴妃所生皇三子常洵。萬曆帝長時間在立常洛與立常洵之間猶豫不決,形成朝廷大臣所謂的「國本之爭」。這個梃擊案,其實就是儲位之爭的極端表現。為更清楚地瞭解這件事的前因後果,有必要先把朱常洛其人簡單介紹一下。皇長子朱常洛命運多舛(chuǎn),充滿悲劇色彩,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生母宮人。朱常洛生母王氏,於萬曆六年(1578年)被選入慈寧宮,在萬曆母親李太后身邊做宮女。一天,被萬曆私幸,而懷下身孕。太后發現宮女王氏懷孕,問萬曆帝,萬曆帝不承認。太后命太監取出文書房內侍記錄的《內起居注》,對萬曆帝語重心長地說:「吾老矣,猶未有孫。果男者,宗社福也!」就是說我已經老了,現在還沒有孫子呢。如果這個宮女將來生個男孩的話,那是宗廟和社稷的福啊。話說得語重心長,萬曆帝就承認了。萬曆十年(1582年)八月,王氏生下一個男孩,就是朱常洛(泰昌帝)。朱常洛出生前50天,大學士張居正逝世,萬曆帝獨攬大權。王氏被打入冷宮,連兒子也不能相見,抑鬱成疾,雙目失明。王氏於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病重時,子常洛請旨獲允前往看望母親,但「宮門猶閉,抉鑰而入。妃目眚(shěng),手拉光宗衣泣曰:『兒長大如此,我死何恨!』」遂薨。萬曆帝既不喜歡王氏,由母及子,也不喜歡王氏所生的長子常洛。萬曆帝寵愛鄭貴妃,子因母貴,也喜愛鄭貴妃所生的兒子常洵,一直想立常洵為太子。後來這位皇子被封為福王,明末被李自成軍殺死,此是後話。萬曆帝想立寵愛的鄭貴妃之子朱常洵為皇太子,既怕違反祖制,又受到朝臣的反對。所以,遲遲19年不立皇太子。
第二,不讓入學。皇子不同於百姓之子之處,至少有三條:一是正名位,二是延帝祚,三是受教育。後者就是到外廷讀書,在講官輔導下學習,掌握治國的本領。萬曆帝5歲開始讀書,但他一直不允許兒子朱常洛讀書。誰建議讓皇長子出閣讀書,誰就被貶遭罰。朱常洛直到13歲時,才第一次出閣讀書,然後就長期輟讀。19歲時又奉旨出閣讀書,以後讀書斷斷續續,長期被禁閉在宮中。所以,他沒有受到良好的系統的文化教育。
第三,太子難熬。明朝皇位繼承,一般遵照以下原則:皇位繼承,父死子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帝無子嗣,兄終弟及。我解釋一下,第一句話好懂,皇位繼承,父親死了兒子繼承。第二句話,有嫡立嫡,無嫡立長。什麼叫立嫡呢?就是皇帝的正妻皇后生的兒子,算嫡子,有嫡子的情況下,要立嫡子,沒有嫡子,才可以立其他妃子生的兒子,原則是選擇其中最年長的。第三句話,就是帝無子嗣,兄終弟及。皇帝要沒有兒子怎麼辦?只好由他弟弟來繼承。後來崇禎皇帝就是這樣。
萬曆帝皇后沒有生子,宮人王氏生皇長子常洛,按理應當成為皇太子。但是萬曆帝一直想立皇三子朱常洵為太子,所以朱常洛的太子之路艱難而漫長(19年)。萬曆自己是6歲被立為太子的,但是朱常洛直到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19歲才被立為太子,住迎禧(xǐ)宮。朱常洛被立為太子後,還是長期籠罩在「更立」的陰影裡,隨時憂慮皇父會以三弟常洵取代他。從立皇太子到繼位又是19年。在這19年裡,朱常洛終日戰戰兢兢,膽小怯懦,唯恐被廢。有人著《續憂危竑議》一書,署名「鄭(隱喻鄭貴妃)福(隱喻福王)成(隱喻更立太子成事)」,其書大意說:「帝於東宮不得已而立,他日必易。其特用朱賡內閣者,實寓更易之義。」直到朱常洛32歲時,他的弟弟福王朱常洵離開北京到洛陽封地,他才稍稍鬆口氣,覺得太子的位子應該是穩坐了。
特殊的身世,坎坷的經歷,使朱常洛形成膽小怯懦的性格。他出閣讀書時,正值寒冬,太監居然不給他生火取暖。他凍得渾身發抖,也不敢吭氣,氣得講官郭正域訓斥太監,太監們才給他生火。再舉一個例子。在萬曆帝病重時,朱常洛帶著兒子朱由校(後來的天啟帝)等去探望,守門太監攔著不讓進去,朱常洛不敢抗爭,從早到晚一直等在門外,後來是兵科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和東宮太監王安等周旋,他才見到父親萬曆帝最後一面。
太子朱常洛既沒有統兵征戰沙場的考煉,也沒有協助皇父治理朝政的閱歷,更沒有苦讀經書的學養,甚至幾乎未出過皇城,又長期受到皇父的冷落,心情壓抑,寂寞寡歡,無所事事。於是借酒色填補精神空虛,長期「惑於女寵」。朱常洛的妃子很多,太子妃郭氏,才人王氏(天啟帝朱由校的母親)、賢妃劉氏(崇禎帝朱由檢的母親)等。還有兩位姓李的選侍,一稱東李選侍(簡稱東李),另一稱西李選侍(簡稱西李)。選侍就是侍候皇帝起居而未有封號的宮女。他最寵愛的西李後來還引發了一起「移宮案」。我們還是回過頭來,說說「梃擊案」。
梃擊事件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發生了梃擊東宮太子朱常洛事件,這就是「梃擊案」。這一年太子朱常洛33歲。
這天傍晚,薊州男子張差,手持棗木棍,從東華門直奔內廷,打傷守門太監,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直到前殿屋簷下才被捉拿。當時,慈慶宮第一道門只有兩名太監守門,第二道門無人看守。事發後朱常洛驚恐萬狀,而且「舉朝驚駭」。萬曆帝下令審訊。負責審問的為「浙黨」官吏,說張差是個瘋癲病人,企圖糊塗結案。而巴結鄭貴妃的內閣首輔、「浙黨」首領方從哲也不願深究。東林黨人、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宷(cài),通過單獨提審和與刑部官員共審,使張差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令我打上宮門,打得小爺(指太子),有吃有穿」。朝中東林黨人懷疑是鄭貴妃欲謀害太子,堅決要求徹底追究。事情牽連鄭貴妃,朝議洶洶。
《明史‧鄭貴妃傳》記載:鄭貴妃聞知後,對萬曆帝哭泣。萬曆帝說:「外廷語不易解,若須自求太子。」於是,鄭貴妃就找到了皇太子朱常洛。史書記載,鄭貴妃向太子號訴,就是鄭貴妃找到了皇太子朱常洛,嚎啕大哭,訴說事情的原委,請求太子寬恕。二人對話的過程是:貴妃拜,太子也拜,貴妃和太子是且泣且拜,一面哭一面拜。萬曆皇帝一看這事情鬧大了,牽連到鄭貴妃不好,又牽扯到太子——兩頭為難,怎麼辦呢?他決定親自來處理這個事。萬曆帝在慈寧宮皇太后靈位幾案前召見太子和百官,令太子降諭處理此案,禁止株連,就是不要牽扯太多人。皇太子朱常洛既不願意得罪他父皇,也不願意得罪鄭貴妃,不敢深究此事,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寧人。萬曆帝因為都是他們家裡頭的事情,而且牽扯到鄭貴妃,也不想深究此事。最後決定把張差處死,兩個太監龐保和劉成在內廷秘密打死,草草了結這樁大案。負責此案審理的王之宷遭到反東林黨一派官吏的攻擊,萬曆帝將他削職為民。這就是「梃擊案」。
大家注意,梃擊案鬥爭的焦點,從表面上看是鄭貴妃意欲謀害太子朱常洛而未得逞,好像是皇帝的家事,但實質上是國事,反映出朝廷中東林黨與其他派系的政治鬥爭。儘管萬曆帝親自處理結案,但這件事情始終疑雲重重。此後大臣們常以此為題目,「奏章累數千百,由是門戶之禍大起」。
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在「梃擊案」之後,又發生「紅丸案」。
二、紅丸案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萬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繼位,改年號為泰昌,所以習慣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極大典上,「玉履安和」,「沖粹無病容」,就是行走、儀態正常,沒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發銀100萬兩犒勞遼東等處邊防將士,罷免礦稅、榷稅,撤回礦稅使,增補閣臣,運轉中樞,「朝野感動」。
本來以為新君繼位,會有一番作為,不想登極大典後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萬壽節,也取消了慶典。《國榷》記載:鄭貴妃「進侍姬八人,上疾始憊」。《罪惟錄》也記載:「及登極,貴妃進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內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開的藥後,就開始腹瀉,用今天話來說可能是得了急性腸胃炎吧。一晝夜瀉好多次,有的說一晝夜瀉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見內閣大臣,問:「有鴻臚寺官進藥何在?」首輔方從哲等回話:「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丹妙藥,臣等未敢輕信。」這裡稍作解釋。鴻臚寺是掌管朝會、賓客、禮儀等事的一個機構,鴻臚寺的正卿叫鴻臚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鴻臚寺少卿,五品。鴻臚寺丞又低一級,六品,大致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泰昌帝命身邊太監速召李可灼進宮。李可灼診視完畢,泰昌帝命快快進藥。諸臣再三囑咐李可灼慎重用藥,泰昌帝則不斷催促趕快和藥。到日午,李可灼進一粒紅丸。泰昌帝先飲湯,氣直喘。待藥入,即不喘。於是稱讚李可灼為「忠臣」。大臣們都心懷不安,等候在宮門外。一位太監高興地出來傳話:皇上服了紅丸後,「暖潤舒暢,思進飲膳」。(《明史‧韓爌傳》)日晡(bū)(申時,下午3~5時),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駕崩。這時,他繼承皇位整一個月。因「紅丸」引發的宮廷案件,史稱「紅丸案」。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繼位,九月初一就駕崩了,這當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議論紛紛。有人說是服紅丸而死,也有人說與紅丸無關;有人說舊病未愈,有人說是勞累所致;有人說是惑於女寵,是鄭貴妃有意加害;有人說是用藥差誤。有的大臣因李可灼進紅丸功,議「賞錢」;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誅」,議「罰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醫官,且非知藥知脈者」議上,將其遣戍;直到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這個案子,一直爭吵了八年,成為天啟朝黨爭的題目之一。
泰昌帝死後,天啟帝繼位。天啟帝即位後面臨的一個難題,就是年號問題。萬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啟即位,又改明年為天啟元年。這樣,泰昌和天啟兩個年號就重疊了。後來想出一個辦法,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為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為泰昌元年,第二年為天啟元年。
泰昌帝死後,屍骨未寒,又發生「移宮案」。
三、移宮案
萬曆、泰昌兩朝,皇位的更迭,宮廷的譎(jué)變,對於萬曆帝的長孫、泰昌帝的長子朱由校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噩夢。在明軍大敗於薩爾滸的當月,朱由校(天啟)的母親王才人病逝。王才人原來是在東宮伺候皇太子朱常洛的宮女,直到生下朱由校後才封為才人,因長期遭到朱常洛寵妃西李選侍的淩辱和朱常洛的冷落,抑鬱而死。她曾說:「我與西李有仇,負恨難伸。」第二年七月,朱由校的祖父萬曆帝駕崩。接著朱由校的父親泰昌帝駕崩。朱由校接連失去三位親人。特別是他的父親泰昌帝即位一月即崩,舉國上下,亂作一團。這年,他16歲。
這時的朱由校,還沒有被祖父萬曆帝立為皇太孫,也沒有被父親泰昌帝立為皇太子,更沒有出閣讀過書。萬曆帝在世時,他始終不肯立這位長孫為太孫,也不肯讓長孫出閣讀書。直到臨死前才留下遺囑:皇長孫宜即時冊立、進學。幾天以後,泰昌帝即位,冊立朱由校的儀式自然應該從皇太孫變為皇太子。但是泰昌帝並不熱心冊封太子,後來在大臣的一再請求下,才下旨:「欽定冊立東宮,擇九月初九日。」但人算不如天算,九月初一日,泰昌帝竟然駕崩。朱由校皇太孫未做成,皇太子還沒來得及做,書本一天也沒正式讀,竟然要繼承皇帝大位。這樣的皇位繼承者,有明一代,僅此一人。
那麼,「移宮案」是怎麼一回事呢?「移宮」,按照字面理解,就是從一個宮殿搬到另一個宮殿,現在看起來很簡單,但在當時,卻是朝廷大事。「移宮案」,包括「避宮」、「移宮」兩個階段。
先說「避宮」。話還是得從朱常洛說起。朱常洛有「東李」、「西李」兩位選侍。大家知道,後宮裡頭有皇后、皇貴妃、貴妃、嬪等等,選侍是比較低級的妃子。天啟皇帝朱由校的母親生下他之後不久就死了,朱由校及其同父異母五弟朱由檢,託付給西李選侍照管。西李為了控制朱由校,便要求他與自己同居一宮。後來天啟帝說:「選侍淩毆聖母,因致崩逝」,後「選侍侮慢淩虐,朕晝夜涕泣」。泰昌帝即位後,朱由校和西李隨之移居乾清宮。西李得寵於泰昌帝,泰昌帝打算將她由選侍封為皇貴妃,但西李要求封為皇后。不久,泰昌帝駕崩,西李封後的夢想破滅了,便勾結心腹宦官魏忠賢,想利用朱由校年少,自己居乾清宮,覬覦垂簾,把持朝政。楊漣等到乾清宮哭祭,乾清宮門關著,大臣們排闥而進,閹宦揮梃亂打。諸臣強入,哭臨之後,請見皇長子,皇長子被西李選侍阻於暖閣。大學士劉一燝(zhǔ)、吏部尚書周嘉謨、兵科都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疏請西李選侍不能與太子朱由校同住一宮,但西李選侍不肯移宮,甚至把朱由校禁閉在乾清宮。司禮監秉筆太監王安乘西李不備,將朱由校搶抱出,魏忠賢等太監追出來。朱由校的衣袍都被追趕的太監撕壞了。閣臣劉一燝掖左,勳臣張維賢掖右,共擁朱由校登輿,抬到文華殿。西李派人來請朱由校回乾清宮,大臣們又把朱由校安排到慈慶宮。朱由校就這樣擺脫了西李等人的挾制,逃出乾清宮,住進慈慶宮。這件事情史稱「避宮」。
再說「移宮」。朱由校避住在慈慶宮,西李卻「居乾清宮自若」。而朱由校(天啟)要登臨大位,就必須回到乾清宮。為了讓西李盡快「移宮」,兵科都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多次上奏,朱由校(天啟)猶猶豫豫,反覆無常,最後才於九月初五日下令:「先帝選侍李氏等,著於仁壽宮居住,即日搬移。」西李選侍還是賴在乾清宮不搬。據《明史‧方從哲傳》記載:「……於是,議移宮,爭數日不決。……至登極前一日,(劉)一燝、(韓)爌邀從哲立宮門請,選侍移噦(huì)鸞宮(明代宮妃養老之地)。」而皇長子朱由校(天啟)也從慈慶宮回到乾清宮。
這就是「移宮案」。
「明宮三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牽涉到萬曆、泰昌、天啟三代皇帝,但是以朱常洛為軸心人物。「梃擊案」梃擊的就是太子朱常洛,「紅丸案」吃了紅丸的也是朱常洛,「移宮案」則是朱常洛的寵妃西李選侍居佔乾清宮。大家可能會說,這三個案子就是皇帝家裡頭的事啊?但是,皇宮無小事,這三樁案子的意義早已超越了「宮案」本身。因為:
其一,「明宮三案」影響朝廷決策。「三案」將朝廷注意力吸引到宮廷鬥爭。《明史‧後妃傳》記載:「群臣爭言立儲事,章奏累數千百,皆指斥宮闈,攻擊執政。」因之,朝廷不能將注意力集中到國家大政、要政上,諸如關外的遼事等,致使許多重大問題或束之高閣,或拖而不決,或決策草率,或決而不行。
其二,「明宮三案」加速宦官專權。《明史紀事本末》記載:「魏忠賢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富貴則借三案。」明末宦官魏忠賢專權,閹黨跋扈,使本來腐敗、黑暗的明末統治更加腐敗、更加黑暗。
其三,「明宮三案」成為黨爭題目。明朝後期,有東林黨、浙黨、楚黨、宣黨、齊黨等等,這些黨與我們今天意義上的黨不同,他們沒有綱領,沒有組織,是一些學人、官員組成的一個鬆散的群體。「明宮三案」就成為黨爭的題目,比如說李可灼進紅丸這件事情,方從哲他們說李可灼沒有罪,他給皇帝治病應當賞銀;東林黨人則說,泰昌帝的死主要就因為吃紅丸,李可灼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面要講到的熊廷弼,他的三上三下、傳首九邊,都同朝廷黨爭有著直接的關係。
在明朝廷「宮廷三案」鬧得烏煙瘴氣之時,正是努爾哈赤建元、興兵——下撫順、清河,薩爾滸大戰,又連下開原、鐵嶺的時期。努爾哈赤看準了時機,繼續向明朝遼東重鎮瀋陽與遼東首府遼陽發動進攻。
摘自《明亡清興六十年(1583-1644 )》閻崇年著 中華書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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