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犯罪的專家──劉承武檢察官

2007/08/31 08:40

打擊犯罪的專家──劉承武檢察官

                               

緣起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找上本刊,希望能幫忙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乍聽之下很錯愕,「北青」並不是法律刊物,而且生硬的法條有讀者願意看嗎?可是對方說:「我們請劉承武檢察官來談,好不好?」這就有趣多了!和劉檢察官直接聯繫時,他的著眼在介紹「法」,我感興趣的卻是「人」,爽朗的劉檢察官快人快語說:「我們的目標有點距離,不過,想問什麼就儘管來問吧!」衝著這句話,我趕緊拎了錄音機和相機,「換我來蒐證囉!」談話就從劉檢察官背後的人生故事開始……

人才要擺對地方

    大學聯考英文只考了七分,居然能幸運地考上他最後一個志願──文化大學法律系全靠數學底子好。劉檢察官說他一路都在後段班長大,因為父親一直在調動,小學就讀了五所,「適應環境的能力特別好」這是從小磨出來的。書讀不好沒關係,「人才是放對地方的垃圾,垃圾是放錯地方的人才。」劉檢察官有深刻體認,其實他從小的志向是當老師——「想把壞人教成好人」。當了十六年書記官長,考了十三年司法官都沒考上的老爸卻告訴他:「當司法官可以捉壞人,保障好人,而且可以教育壞人,功能比當老師還大。」因為父親的指引,劉檢察官就此立志唸法律系,「如果把我放在實驗室,一定變一堆垃圾;放對地方了,居然成為外界眼中的人才。」

    大器晚成的劉承武,放對地方就「一路走來,始終第一」,大學第一名畢業,研究所考榜首且第一名畢業,同時承接父志,在第十四年考上司法官,「父親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一生!」

    考上司法官可以選擇做法官或是檢察官,劉承武發現檢察官更可以主動出擊,以案查案,無限制發展,他曾經一個案子起訴二百八十八個被告,偵破龐大的賣淫集團。檢察官的工作充分滿足了他打擊犯罪,捉壞人、保障好人的志向。

據說他有「三不原則」--「不做律師、不從政、不離開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的案件種類最多,可以讓他得到更多的經驗與歷練,至於世俗名利,那是放不在眼中的。

為何而做?

    劉檢察官喜歡用佛法觀點來看事情,他說,人都是哭著、握著拳頭來到人世,如何能夠了無遺憾地放手、高高興興地離開就是畢生要修練的課題。生不能控制,死卻可以選擇,「為何而做?」這四個字被劉檢察官貼在門上、牆上,「如果人為公益而做,會發現時間不夠用;如果為私利而做,會覺得日子過得很痛苦。人的肉體是個別存在的,但若為公益,你就有不可思議的造化力與感動力,做事會更順利。」因此他有了三不原則,這一生要求得心安理得,了無憾恨。

    做了檢察官之後,劉承武有幾個體會要提供年輕人參考。「一是在順境中要謹慎;二是在逆境中要忍耐;三是應該表達時要勇於表達,表達可以感動彼此,同時成長。四是靜態專心,在靜態中享受生活,追求知識。」

    很多青少年不喜歡看書,打起電動卻格外專心,如果需要動態刺激才能獲得知識的話,往往比較缺乏思辨能力。劉檢察官說,現在幫派要吸收校園裡的學生,有幾個地方是很容易的,電玩店、PUB、彈子房、廟會,那種聲音越大、越刺激、越興奮的場所,頭搖得最厲害的,最發揮本能衝動的,常是內心最空虛的一群,找不到人生的意義,挫折忍受度很低,缺乏內省的能力的人,最容易被黑道利用

。所以靜態專心很重要,靜下來好好想一想。

    做為一個檢察官,劉承武實現了他當年「捉壞人,保障好人,教育壞人。」的心願。從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擔任檢察官開始,他就以推展「法治教育」為終身志業,希望將法治教育落實在生活教育、人格教育及精神教育上。社會上人人都有大法官審理案件的精神,做到「理性溝通」,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處理案件;「比例原則」,不可以用大砲打小鳥,也不可以用彈弓打戰鬥機,是小鳥還是戰鬥機靠違法事實的嚴重程度來論定;「證據原則」,依證據來研判,才能達到公平處理事情的目的。

    在司法界,劉檢察官有「硬漢」之稱,對於查案,他向來是鍥而不捨,六親不認,問他怎麼不怕得罪人?他說,依法斷案、依真理得罪人,不叫得罪人,那叫「法佈施」、叫「做法治教育」。佈施分三種,有「財佈施」,金錢的佈施;「法佈施」,就是真理、教育的佈施;「無畏佈施」,懲罰壞人,讓好人安心的佈施。

    當被害人被犯罪集團侵害,在生命、財產都蒙受重大損失時,檢察官瓦解整個犯罪集團後,把犯罪集團的財產拿來補償被害人的損失,這就是財產的重新分配。不但做了「法佈施」,將被告繩之以法;也做了「無畏佈施」,讓被害人安心;同時更達到了「財佈施」。

打擊犯罪     

    所以檢察官在捉到罪犯時,不能隨便結案,可以利用「證人保護法」,將整個犯罪集團一網打盡,劉檢察官辦案的原則就是這樣,如果不能瓦解整個集團,寧可忍耐,像過去他辦的一個槍榴彈的案件,就足足追了四年,從一個吸毒者追到販毒者,再追到改造槍枝的集團,再追到軍中,一路追到屏東恆春虎頭山的一個校閱臺下一百公尺的草地上,追出了十七顆槍榴彈。

    劉檢察官接過恐嚇信,也穿過防彈衣,可是他並不在意,因為會叫的狗不會咬人,而且他認為縱然會死,也總有人為他報仇。他舉例說,西西里島的黑手黨非常猖獗,後來死了兩個好法官,也受到人民唾棄,黑社會的勢力馬上在島上蕭條。正義是不會寂寞的。

    最重要的是,劉檢察官一向以感化的心在辦案,黑社會「盜亦有道」,要殺也要有需要殺的理由。一個警察如果合法、正當地捉小偷,沒有小偷會恨警察的,只有既想貪污又想修理人的警察才會被殺。

    為什麼要積極推動被害人保護法呢?劉檢察官發現現在被害人常是個別存在的,而被告往往是集團犯罪。集團犯罪可以降低犯罪成本,犯罪手法會更謹慎,湮滅證據的速度也更快。所以被害人變成孤單的勢力,如果政府不提早、積極介入的話,被害人根本打不贏這場官司。如果我們可以證明被告的財產是犯罪所得時,就可以先扣押他的財產,做為日後的求償。檢察官也可以基於跟被害人的合作,把整個犯罪的來龍去脈釐清,並讓被害人得到一筆應急的補償金,先安頓好暫時的生活,才有辦法對抗被告。否則被害人在身心受痛苦的時候,又沒錢,怎麼有精神去找證據,怎麼和政府合作去打擊犯罪呢?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是以財團法人方式成立,經費來源除了法務部、內政部編列預算外,也接受私人或團體的捐贈,平時招募、培訓了許多志工協助業務推展,目前在全國各地方法院地檢署共設有二十一個辦事處。

    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規定,在金錢補償方面,補償的對象是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及受重傷本人為限。被害人受傷支出的醫療費最高補償四十萬,死亡殯葬費最高三十萬,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最高補償一百萬,受重傷生活補助最高也是一百萬元。被害人如有急用,暫時補償金是四十萬元。

    協會負責辦理的業務有安置收容、醫療服務、法律協助、申請補償、社會救助、調查協助、安全保護、心理輔導、生活重建、信託管理、緊急資助、訪視慰問與出具保證書。

    從八十八年十月一日實施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受理一千多件,決定補償的金額也超過一億元,足見這個法律已廣受重視,被害人也慢慢懂得如何去保護自己。劉檢察官特別提醒大家,當你受傷害時,不要急著清理現場,應該先做蒐證的工作,謹慎蒐集證據的人才能打贏官司。要懂得利用被害人保護協會,結合政府的力量,提升被害人保護自己能力的層次,共同來打擊犯罪。

    將來國家還要多增加科學辦案的儀器和人力,使蒐證更即時、有效,讓犯罪風險增加、犯罪利益降低,才是減少犯罪唯一方法,也才是真正落實保護被害人。

    劉檢察官指出,社會輿論或媒體對被害人的關懷心,似乎比不上對被告對抗政府來得關心。另外,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體制下,不算當事人,一旦起訴之後,當事人就是檢察官,法官可傳也可不傳被害人,加上檢察官可蒞庭也可不蒞庭,所以被害人不見得能當庭與被告辯論,對被害人是不利的。應該要提升被害人為當事人,當檢察官不在時,也能當庭發揮攻擊和防禦的能力,「對質、當庭辯論是發現真實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將來也要落實檢察官蒞庭制度,每一庭都出來當庭辯論,才能真正消弭犯罪,只是現在檢察官人手不足,業務量太過沉重,將來要增加檢察官的人數。

對青少年的建議

    「學習監督自己。」劉檢察官說,要懂得靜態學習,觀察自己,找出潛在的能力,也找出自己的缺陷。發揮憲法基本精神,「平等、自由原則」包容別人,追求心靈自由、身體自由;「理性溝通原則」,先跟自己內心溝通,再跟別人溝通,

溝通完成,再監督自己、監督別人、監督政府。

    人生有許多痛苦,為何痛苦?為選擇痛苦,為選擇不到痛苦,選擇到了怕失去也痛苦。究竟要往哪選擇?要合乎憲法基本精神選擇,要往長期選擇,越長期越不怕失去。縱然選擇不到,也能獲得經驗、歷練,從選擇過程中,找出缺陷、找出優點,即使選擇不到依然很快樂,因為你學到了。痛苦常是自找的,如果你只重結果,不重過程,那必定痛苦。

    「找出你的得(潛能),找出你的破(缺陷)。善用選擇的過程,運用理性溝通、平等、自由、比例原則,那人生一定很快樂。」劉檢察官由衷地祝福每一個

年輕人。

為什麼老是劉承武檢察官?
pommard
2006/12/29 第期


劉承武的法學素養跟見解的水準如何,在電視節目上的表現大家都可以看到,可受公評。在此暫不對他的法律觀點提出批評,先就他的職業倫理說起。引述一篇由Formosa共和國通訊網的文章,讓大家見識一下我國號稱具有改革色彩的檢察官,是否已經違反了檢察官的倫理,更違反了廣電法? 

 

『廣電法第 22 條: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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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老是劉承武檢察官


2006/12/29, 週五



文╱何必



今年11月上旬,才因為上訴逾期,讓「景文案」17名被告,維持無罪宣判的劉承武檢察官,29日上午,又在上班時間上《東森》大談「國務機要費案」。



我們不知道劉檢察是否請了假?我們更好奇的是,劉承武檢察官怎麼那麼愛在上班時間上電視,而不是別人。


今年11月上旬,劉檢察官有時間上電視大談「國務機要費案」,卻讓手中還在承辦的「景文案」趕不及上訴時間,令人匪夷所思。曾經參與偵蒐景文技術學院弊案的調查局北縣調查站,對劉檢察官連上訴時間基本動作都沒做好,也無法接受。



其實,劉檢察官上電視高談闊論別人的案子,不只「國務機要費案」而已,今年7月「台開案」起訴時,劉檢察官就出現在《TVBS》「龍頭開鍘:趙家父子 求重刑」特別節目中,當時也是上班時間(不知劉檢察官是否請假?),劉檢官不只評論,還接受觀眾的Cal l in,回答「台開案」相關問題。



劉檢察官頻頻上電視論斷他人辦的案子,是否違反檢察官的專業倫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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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吳三桂」一怒為紅顏檢同情友寄遭批. 2012-03-16; 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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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吳三桂「一怒為紅顏」 檢同情友寄遭批. 2012-03-16;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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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秀節目吸引各路好手參加,而近來檢察官劉承武的女兒,也進入入圍名單當中,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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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劉承武卸下形象 化身女兒小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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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秀節目吸引各路好手參加,而近來檢察官劉承武的女兒,也進入入圍名單當中,支持女兒的夢想,更用行動支持,到現場為女兒加油打氣。

選秀歌手劉忻怡:「戀愛難過環保的科學,雲層上面會積雪。」

 

長相甜美,身穿北一女制服,唱起歌來一點都不怯場,她是歌唱選秀節目參賽選手劉忻怡,但其實她還有另一個身分,就是檢察官劉承武的女兒。劉忻怡:「高跟鞋完美的曲線。」

 

目前就讀北一女中的她,3個月前參加選秀節目,一路過關斬將,進入36強,沒想到在比賽現場,還有一個神秘嘉賓。節目主持人方芳芳:「爸爸是,她爸爸好像是檢察官,只要有重大罪犯,她爸爸就會出來,對,我從來沒有看過,他在電視節目裡面,形象這麼輕鬆,爸爸好,劉檢察官好。」

 

雖然戴著口罩,但檢察官劉承武還是被主持人認了出來,因為他實在太有名,許多國內的大型案件都是他辦的,平常辦案起來嚴肅的他,如今卻化身為女兒的小歌迷。

 

劉忻怡:「可是爸爸他們就是都很體諒,然後也會給我很多鼓勵,就會覺得很感動,然後就會想要繼續努力下去。」

 

檢察官劉承武:「我今天是我小孩最棒的小歌迷,我覺得她好棒,反正都已經被認出來了,所以還是會繼續去,但也會繼續戴口罩。」

 

方芳芳:「如果他女兒沒過,我們會有麻煩嗎?不會,OK,不會啦,應該不會,只是會收到律師信而已。」

卸下檢察官的專業形象,劉承武拿著牌子為女兒加油打氣,感動的讓劉忻怡在比賽現場流下眼淚,劉承武說會一直支持女兒的夢想,疼愛女兒的心,用行動證明了一切。

◎翻攝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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