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順
怡親王載垣 |
鄭親王端華 |
戶部尚書肅順 |
額駙景壽 |
兵部尚書穆蔭 |
吏部左侍郎匡源 |
禮部右侍郎杜翰 |
太僕寺少卿焦祐瀛 |
肅順(1816年-1861年),字雨亭,愛新覺羅氏,清朝宗室鑲藍旗人,鄭獻親王濟爾哈朗七世孫,鄭慎親王烏爾恭阿第六子,庶出,母是回族,其同父異母兄端華襲鄭親王爵。同治帝顧命八大臣之一。「辛酉政變」中被斬首於菜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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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生平
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十月初八出生於鄭親王府,為鄭親王烏爾恭阿第六子。道光年間,考封三等輔國將軍,授委散秩大臣、奉宸苑卿。咸豐帝即位,擢內閣學士,兼副都統、護軍統領、鑾儀使。咸豐四年(1854年),授御前侍衛,遷工部侍郎,歷禮部、戶部。
咸豐七年(1857年),擢左都御史、理籓院尚書,兼都統。英法聯軍入侵廣州,肅順反對恭親王主和。咸豐八年,調禮部尚書,仍管理籓院事,又調戶部。
咸豐九年,力諫咸豐帝將受賄科場主考、軍機大臣、文淵閣大學士柏葰斬立決。肅順監斬,自此以後,「司文衡者懍懍畏法,科場清肅」[1]。
咸豐十年(1860年5月),太平軍攻陷蘇常,咸豐帝準備調湖北巡撫胡林翼為兩江總督,肅順認為:「胡林翼在湖北措注盡善,未可挪動,不如用曾國藩督兩江,則上下游俱得人矣。」[2]是年,英法聯軍來犯京師,力勸咸豐帝置國際公約於不顧,綁架外交使節巴夏禮(Harry Smith Parkes),後隨咸豐帝「北狩」熱河(今河北省承德市),授御前大臣、內務府大臣,至是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署領侍衛內大臣。咸豐十年(1860年)八月二十二日,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
咸豐十一年七月,上疾大漸,召肅順及御前大臣載垣、端華、景壽,軍機大臣穆廕、匡源、杜翰、焦祐瀛入見,受顧命。九月,護咸豐帝梓宮在密雲途中,被捕,後被斬於菜市口。肅順曾經上奏皇帝,要求減免八旗子弟的俸餉,就刑時,道旁觀者爭擲瓦礫,都人稱快[3]。
[编辑] 評價
肅順是一個比較有爭議的人物。《清史稿》對他頗多微詞。但是近來研究發現肅順有許多作為值得讚賞。鐵腕吏治整肅官場政風。果斷處理「戊午科場案」、戶部寶鈔案,「求起積弊於衰靡之世」[4]。主張發紙幣鑄大錢,增加通貨,促進市場經濟。肅順最早提出應停止對旗人的供養,相傳肅順鄙視滿人,常說「咱們旗人混蛋多」[5]、「滿人糊塗不通,不能為國家出力,惟知要錢耳!」[6]。用人不因民族,唯賢是尚[7],提拔重用郭嵩燾、尹耕雲、王闓運、高心夔、曾國藩、胡林翼、左宗棠等漢族人才[8],「平時與座客談論,常心折曾文正公之識量,故文忠公之才略。」[9]。對外英法聯軍態度強硬,對俄國主官伊格納提耶夫簽訂《璦琿條約》的貪婪要求也給予痛斥[10],「才識在滿大臣中實無其比」[11]。
[编辑] 注釋
[编辑]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三百八十七·列傳一百七十四·宗室肅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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