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己由/台北報導】
由香港商壹傳媒出版的﹁壹周刊﹂雜誌,兩年前,分別在兩期雜誌中,不實報導影射
偶像劇女星許瑋倫,和綜藝天王吳宗憲在澳門酒店有曖昧關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相關
報導,嚴重貶損吳、許二人名譽,廿六日判決壹傳媒和裴偉、黎慕慈、攝影鄭紹祥等,
應連帶賠償吳宗憲兩百萬元、許瑋倫一百萬元。
壹周刊是在九十三年三月廿五日出刊的第一百四十八期雜誌,以﹁偕女星澳門公幹,
吳宗憲留下2保險套﹂為題,報導吳宗憲率領康康、女藝人安雅、許瑋倫等人,前往澳門
參加﹁周日八點黨﹂的招牌人氣單元﹁食字路口﹂錄影,並配上照片,指稱從吳宗憲酒店
房間浴室的垃圾桶內,出現兩個用過的保險套,並下結論指吳宗憲﹁愛女人、愛賭的性格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另外,同年四月十五日的第一百五十一期雜誌,則以﹁暗會吳宗憲,明交仔仔暴龍,
許瑋倫玩3劈﹂、﹁桃花朵朵,四男拱月﹂等題,報導吳宗憲﹁三月底澳門保險套風波﹂
許瑋倫玩3劈﹂、﹁桃花朵朵,四男拱月﹂等題,報導吳宗憲﹁三月底澳門保險套風波﹂
同行女藝人,吳宗憲私下約會對象是許瑋倫。 事後吳宗憲、許瑋倫,認為前述報導
不實,侵害二人的名譽權,一狀告進法院求償。法官認為壹周刊的報導不實,足以讓一般
社會大眾對吳、許二人的私生活和品德產生負面印象,應負侵害名譽權的賠償責任。
吳宗憲:傷害已造成 300萬無法彌補
【黃尚智/台北報導】
聽到官司勝訴,獲賠300萬元,藝人吳宗憲今天淡淡笑說:「這是遲來的正義。但我心情
沒特別高興,因為傷害都已經造成了,賠我錢又能彌補甚麼呢?」
吳宗憲說,許瑋倫私下是一位很乖巧的女藝人,當初願意為節目出外景也算是幫他忙,
沒想到卻遭媒體報導的如此不堪。「新聞出來後,聽說許瑋倫氣到生病,原本我還想邀她
見面喝茶,開導一下,但我又怕被媒體再亂寫,所以後來大家尷尬到不敢見面了。」
他更強烈建議司法單位未來應該判處更高額罰鍰來嚇阻媒體目前「無中生有」八卦歪風,
他表示:「若真判賠300萬,我會拿去做公益幫助喜憨兒或是獨孤老人,我才不缺這些錢
呢。」
- Jan 23 Mon 2012 12:32
新聞(2012/01/23)資料/轉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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