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文介紹的是中國官名。關於一種切片麵包,詳見「吐司」。
土司是中國邊疆的官職,元朝始置,用於封授給西北、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部族頭目。
[编辑] 簡介
-
另見:改土歸流
土司的職位可以世襲,但是襲官需要獲得朝廷的批准。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三種武官職務。
明朝與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三種文官職務。土司對朝廷承擔一定的稅金、勞役、並按照天子朝廷的敕令提供軍隊;對內維持其作為部族首領的統治權利。
清朝雍正年間,開始了改土歸流的改革進程,將世襲的土司改為由朝廷科舉任免的流官,所謂流官,是指任職者來來去去、不斷流動的意思。為了推行改土歸流的政策,清朝發動了對少數民族的多次戰爭,但是土司制度直到清朝結束也沒有完全消失。
中華民國時期寧夏、青海一帶的馬步芳武裝接受民國政府的任命,但對於其轄地仍然自行管轄。而實際上,在四川、雲南等地的土司制度和前朝的土司制度也基本沒有什麼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區域自治等階段,土司制度徹底被廢除,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級政府所代替。
[编辑] 參考
- 《明史·職官志一》:「凡土司之官九級,自從三(從三品)之襲替,胥從其俗。附寨之官,自都督至鎮撫,凡十四等,皆以誥敕辨其偽冒。」
查看条目评分
给本文评分
这是什么?
可信度客观性
完整性
可读性
我非常了解与本主题相关的知识(可选)
我们将向您发送确认电子邮件。基于反馈隐私政策,我们不会与任何人共享您的地址。
保存成功
你的评分尚未提交
你的评分已过期
请重新评估本条目并重新评分。发生了一个错误。请稍后重试。谢谢!你的评分已保存。请花些时间完成简短的调查。以后再说 谢谢!你的评分已保存。您要创建帐户吗?帐户将帮助您跟踪您所做的编辑,参与讨论,并成为社群的一分子。或者以后再说 谢谢!你的评分已保存。您知道您可以编辑这个页面吗?以后再说
个人工具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