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齊被控恐嚇案‧女證人:威脅劉女封口‧蔡女恫言同歸於盡
(森美蘭‧芙蓉)因芙蓉市議員馬安安命案而受矚目的蔡永齊被控恐嚇劉曉慧案件續審,一名女職員供證說,蔡永齊曾來電恐嚇劉曉慧,指劉曉慧若把馬安安的事件告訴一名叫阿魯沙甘的男子,蔡永齊將會殺死這名男子和劉曉慧,然後自盡。
審訊於今日(週二,10月13日)上午在芙蓉推事庭續審,一名當年在芙蓉奧克蘭商業區一家公司任職的女職員洪美君(譯名,31歲)出庭供證,她也是此案的最後一位女證人。
她在主控官艾努花達助理檢察司指引下供證說,2006年6月27日下午2時,她、劉曉慧、阿魯沙甘(經理)及一名同事在奧克蘭商業區一家公司辦公室討論會議。
她指出,當時劉曉慧接獲一通手機來電,並以華語向通電者說“沒有”後就停止通話,她有問劉曉慧是否面對甚麼問題,劉曉慧只回應是自己的工作伙伴蔡永齊致電給她。
劉曉慧開手機揚聲器
洪美君說,不久,劉曉慧的手機再度響起,劉曉慧當場開了手機的揚聲器,她聽見蔡永齊在手機裡大喊。
“蔡永齊問劉曉慧是否在阿魯沙甘的公司,劉曉慧說沒有,但是蔡永齊不相信,她恐嚇劉曉慧說,如果劉曉慧把馬安安的事情告訴阿魯沙甘,她將會殺死阿魯沙甘和劉曉慧,然後自殺。”
主控官艾努花達問:“蔡永齊共說了多少次要殺人?”,洪美君聲稱很多次,她說,劉曉慧和蔡永齊的通話約有15分鐘。
主控官艾努花達再問:“劉曉慧有告訴你誰是蔡永齊嗎?”,她回應,劉曉慧有告知她,蔡永齊是對方的工作伙伴及是一名設計師。
接著,洪美君在蔡永齊的辯護律師拉貞達盤問下,承認自己在劉曉慧被恐嚇的前後,從未見過蔡永齊。
11月3日結案陳詞
她供詞聲稱,劉曉慧報案指受到恐嚇後,她被警方傳召錄取口供,但她沒有向警方提起有關劉曉慧及蔡永齊的對話。
較後,女推事諾拉麗斯諭令此案於11月3日下午結案陳詞。
這場審訊,蔡永齊在親人陪同下現身法庭,而劉曉慧陪同女證人洪美君到場,在開審前夕至結束,蔡永齊及劉曉慧都沒有任何交集。
現年33歲的被告蔡永齊,被控於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6月27日,在芙蓉奧克蘭商業區一間辦公室內恐嚇將致傷劉曉慧,觸犯刑法506條文。(光明日報)
沒天理! 姦殺女童命案許榮洲判刑18年陳肇敏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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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天理! 姦殺女童命案 許榮洲判刑18年 陳肇敏等無罪
2011年12月12日 18:04
國防部11月2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決議對江國慶補償金案相關人員,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圖中)等8人,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圖/中央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996年發生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原被指控犯案的江國慶遭錯殺後,全案經法務部指示重啟調查。台北地院經過半年的快速審理,士兵許榮洲遭檢方認定是女童命案真兇,依殺人罪嫌起訴求刑20年,11月底辯論終結,12日下午4點宣判,判處許榮洲1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雖然審判前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許榮洲被鑑定為輕度智障,所以自白可信度可能不獲法官採信。但是檢方認為,許榮洲於1997年因猥褻女童被押,曾三度自白指出犯下謝姓女童案,內容詳述被害人衣著顏色、從窗戶丟出女童屍體等細節,還曾請同袍寫下自白,因而認定他供述具任意性及真實性。
同時,經鑑定發現命案現場關鍵證物窗櫺木條上的血掌紋與許榮洲相符,檢方認定許榮洲將謝姓女童帶往廁所性侵後殺害,再將屍體從廁所窗戶推出。
針對江國慶遭軍方錯殺冤死部份,檢方認定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刑求、逼供,而錯殺江國慶,但已逾追訴時效,因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不過,國防部已於11月29日交付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女士1.03億元補償金,國防部於交付隔日對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8人展開求償行動,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對陳肇敏等8人行使假扣押,假扣押價金與交付江母的賠償金相同。
遭國防部聲請假扣押8人當年的職務如下: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空軍反情報隊上校參謀官柯仲慶、少校保防官鄧震環、空軍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上尉保防官何祖耀、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上校主任曹嘉生、上校主任軍事檢察官趙台生、少校軍事檢察官黃瑞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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