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重懲風波 海軍:張鳳強涉抗命罪
【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2012.08.07 04:03 am
 

 

國防部昨天說明張鳳強重懲案,海軍表示,全案已移送軍檢偵辦,未受任何外力或外國影響,張鳳強因超出操演範圍違反紀律,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的「擅離配置地」與「抗命罪」;此案懲處範圍甚廣,海軍司令董翔龍說,「全案包括我本人都要負責任」。

除張鳳強外,其餘失職人員將區分成艦隊、艦指部、教準部與司令部等四層級檢討,依情節不等給予申誡到記過處分。

根據軍刑法,擅離配置地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抗命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軍督察長周美伍說,七月廿三日到廿七日進行戰術總驗收,演習範圍的東界就是防空識別區(ADIZ)的邊界。張鳳強分別在七月廿五日晚間九時十七分與九時卅五分發信文表示,「依計畫執行,航向零三五(東北方),速率么兩(十二節)」,但到廿六日凌晨零時,卻發現張鳳強率領的三艘軍艦位於ADIZ外圍,違反操演紀律。周美伍說,廿六日艦隊返港,廿七日舉行檢討會,廿八日就召開人評會,卅日公布懲處令。

海軍法務組長史勝德表示,年度訓練總驗收對抗指導計畫,是由司令部核定再令頒操演艦隊,「這是軍事命令」;張鳳強在演練過程沒有按照命令賦予的海空操演範圍實施,可能涉嫌陸海空軍刑法四十二條第一款的「擅離配置地」,還有四十七條的「抗命罪」,依法行政調查發現可能涉法,應移請軍法釐清案情。

周美伍說,張鳳強的作戰官反對他的決定,而隨艦裁判組長事後調查時也聲稱在指管室問過張鳳強為何未照計畫航行,但真相如何仍待釐清。

至於張鳳強所率艦隊在ADIZ外航行近十二小時,管制組人員卻未發現艦隊超出操演範圍,確實有疏失。周美伍說,現正進行調查,人員說法都需要比對,況且前陣子艦隊防颱,張鳳強的旗艦基隆號靠泊在高雄港,專案小組需要南北奔波,還需時間查證。

海軍司令董翔龍說,管制組人員的調查過程絕對毋枉毋縱,懲處過後在卅天之內提出意見申訴,不會特別入人於罪,也不會當成沒看見。

至於日方是否關切此事,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日本交流協會未關切此事,但日海上自衛隊確實有向我駐日軍協組查詢為何逾越操演範圍,我方回以例行操演,逾越部分會深入了解,日方也沒有表達任何意見。

【2012/08/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越界重懲風波 海軍:張鳳強涉抗命罪 | 艦隊長被懲惹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77526.shtml#ixzz22oBAK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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