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若我沒記錯,是拍攝於日據時代。
圖為台北霞海城隍廟!
國有財產局說,城隍廟侵佔國有土地,侵佔的部分為照片中右側的偏殿部分。明明就是以前的丈量人員量錯位置了。
建於清朝咸豐三年(西元1853年)的城隍廟,建廟時國民黨政府都不知道還在哪了,連孫中山都不知道生出來了沒有,整間廟就是蓋這樣,居然會『侵佔國有土地』....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電子報:
台北市大同區三級古蹟「霞海城隍廟」占用國有地約21坪,被國有財產局催討土地租金,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須繳交6年租金184萬餘元,未歸還土地前須按月交土地租金。
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指出,近年清查國有土地使用狀況,發現迪化街一段的霞海城隍廟未申請、未經核准擅自占用國有土地共70平方公尺(約21坪),該處向城隍廟追討89年9月迄今年的土地租金共180萬餘元未果,才向法院起訴。
北區辦事處表示,城隍廟曾要求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贈與該筆土地,上述辦法規定受贈對象僅限於財團法人的公益、慈善團體,城隍廟是宗教團體,因此不能接受贈地。
霞海城隍廟指稱,城隍廟建於1856年,迄今已150年,是內政部頒定的三級古蹟,也是北市有代表性的廟宇,百年來規模不曾變動,而且是「先有廟,才有國家的財產管理」,該廟不知道占用國有土地,直到去年9月國產局突然發函指該廟占用公地,要求繳交使用土地補償費,才得知此事。
廟方表示,因為沒有足夠的香火錢成立財團法人,因此無法受贈土地,如果真的占用公有土地,請求依行政院82年相關行政命令土地出租給慈善團體、公益團體規定,租金以六折計算。
法官調查後認定,霞海城隍廟屬道教,祀奉霞海城隍、城隍夫人的神像為主要事務,雖配合市政府舉辦城隍典、燈節、年貨大街及參與編審大同區史誌等,目的仍是宣導宗教信仰,屬於宗教團體,不是公益或慈善團體,不符82年行政院上述命令規定,租金不能以六折計算。
法院昨天判決,霞海城隍廟須給付國有財產局土地租金共184萬6688元,占用的土地須歸還國產局,未歸還前按月依當年公告地價計算方式繳交租金。
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591445.shtml
照片的部分就是國有財產局說侵佔國土的部分。
圖為葉倫會教授講解那根清朝時建的古蹟柱子。
圓形的磚,現代建築是看不到這種圓形磚頭的。
也就是說,把偏殿的地方都拆了,快兩百年的古蹟也就垮了?我也不確定偏殿拆了,廟會不會垮?
垮了,廟就沒了,古蹟?就剩一堆爛木頭跟清朝的磚瓦。
到時候我要搬幾塊金爐上頭的磚回家當紀念。
真不曉得該怎說。
清朝咸豐爺時代蓋的廟,現在政府說『侵佔國有土地』,百年來都不曾變動的老廟,真是...該怎說阿!
霞海城隍廟是有登記的合法廟宇。每年捐贈政府從事公益、各種政府活動的費用是廟宇中排..好像是廟宇第七名的樣子(我得問問負責人我姑媽,她上次拿了一個北市府頒發的感謝狀,跟我說:你看,我們廟雖小,但響應政府公益可不比大廟小...)
反正,有想拍照的,想拜拜的,趕快來吧。哪天毛起來真的被拆了,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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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個可能是腦殘患者的領導人提命任命的法官,
當然也可能患有腦殘症狀的法官啊
因為台灣對古蹟的尊重可以說是比爛的!!!
對岸搞個水霸把一堆的古蹟文化給淹了
台灣卻把自己的古蹟拆了~!!還用很腦殘的理由!!!
算起來也很好笑~~~~
不然就是看古蹟被修成不成古蹟
用水泥用現代的建築材料去修~不然就是把原本很美的古蹟拆了後組不回去用釘子釘~天啊~還有什麼比較夭壽的~!
以後帶自己兒子去看古蹟......兒子反而跟你說~你虎爛~這明明是水泥做的!!!
我是一心的執行長,猶記得7月份在那兒辦了一場漂亮的文化藝術歌仔戲饗宴,至今仍對於霞海諸位好友的大力協助由衷感謝!
廟會文化是傳統藝術的起源,而霞海城隍廟更是每個台北人魂牽夢縈的根,看到這些糊塗辦事的公家機關人員、竟是如此欺侮無能為力的小老百姓,而且這些百姓還是熱心於公益,'致力推展大稻埕文藝復興的霞海城隍廟的好友們,內心真是沉痛噓唏,至今除了邀請專業人士走法律訴訟途徑外,藉由新聞謀體來申訴正義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廟前的廣場已經被國家莫名佔有了,偏殿古蹟絕不能再度遺失!補稅的錢更不能繳!!政府機關不能自己貪污掏空國家後、就想利用各種名義來欺壓人民繳錢,如果需要我們文化人幫忙的地方別客氣,團結力量大絕不能向惡勢力妥協。
大哥加油!文文姐加油!霞海城隍廟加油!!
實在很沒道理
先說我的立場好了...以避免誤會...
我不贊成動他...因為沒有必要....
但是對整件事來說:
就建築物的價值而言...未必真的非常有價值...除非能顯示出當地、當時的特殊性或是 唯一性(現存唯一),就建築來說,有沒走那麼高的價值難說,但也沒有必要拆他...
就記憶的價值來說...沒什麼好說的...無價...
想說的是:就建築的價值,真的不如新聞炒作的那麼高...
真的不要為了保存...一直批評其他人古蹟殺手...
要批判這件事之前...真的需要有先辨明古蹟的能力...不要人云亦云...
法律上的條文跟分類就不討論了....來討論點實際的...
小弟不以為所謂的古蹟是包括建築本體及其附屬設施...
大家都知道房子是會壞掉的...一個颱風..一個火災...一個大水...一個地震都會...
所以在房子的修修補補過程中,很多東西是會被替換掉的...重建...整建等等...
所以是有可能房子主體是舊的...但是某些牆是新的狀況...
舉個負面的例子: 桃園觀音的 觀音廟?(抱歉...目前不是非常確定名字)...
是古蹟...
但是比對日治時期的照片...古蹟其實可能只有裡面的那兩根龍柱而已...房子還是二層樓的...(rc...)
特別是廟宇...翻修的機會非常大...若大家都說房子建於明朝...但說具老實話...很多都是後來翻修的...在台灣...木構造的材料,能不能放那麼久都是問題...所以...很多廟宇的興建很早,但現存的,大多不是最早的...
我個人也覺得這事件聽起來很蠢...但希望大家看待古蹟時,能理智一些...或是多吸收一些知識...來辨別之事的可靠度...
從漢生院區事件,重慶圓環熄燈,大龍峒,到大龍國小拆建,霞海城隍廟"佔用"國有土地.....,也許這些事件從過去都一直在發生當中,只是現在Joe認識了網路上的這些朋友,也開始認識了這些事件.....
可是這些應該不只是事件而已,文化就是這麼一回事,累積是一點一滴,經年累月的;破壞卻是瞬間就能完成的。文化也絕對不是被外國人頒獎肯定或是搬去演藝展出廟堂中呈現,才是文化。人民生活的一點一滴都是文化構成的每個小螺絲釘。
扯遠了。Joe想說的是,認識文化,重視文化,進而保護文化,當然要從教育著手,但卻緩不濟急。面對這些文化事件,終究必須從法律面著手,來務實的進行。只可惜Joe才疏學淺,只有常識,沒有知識。希望對這些文化議題真正關心的朋友們,不僅僅是打打筆仗,吐吐怨氣而已。希望真正學有專長的熱心朋友挺身而出,教教大家如何打一場文化保衛戰......
至於486大哥所提的城隍廟,政府的作法就明顯的太扯了,看看請民意代表出來有沒有用,選他們出來也該回饋地方或協調這類事務吧。
圍牆的部份這裡有份新聞稿。同前,貼出來不代表我贊成,只是提供多一點的資料讓大家思考。
新聞稿-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孔廟庭園更新推展大龍峒文化園區願景
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lanweb/News/News-Detail.aspx?UNIQID=457
今年9月28日孔廟祭孔大典,參觀民眾將可看到嶄新親和的孔廟與保安宮鄰聖苑,讓民眾更親近孔廟與保安宮內部庭園,為歷史古蹟更添增親和力。
臺北市政府推動之大龍峒文化園區計畫,其中由都市更新處進行之「孔廟、保安宮庭園區域景觀改善工程」工程已於95年6月底完成招商,預計於7月開始進場施工,本次景觀更新工程主要以展現孔廟、保安宮鄰聖苑親和性出發,將大龍街兩側孔廟圍牆改造成降低的矮紅牆,配合降低圍牆界面整理美化,增添孔廟與保安宮庭園視覺穿透感與可親性;為凸顯降低圍牆後視覺景觀,針對孔廟西側園林酌予局部調整植栽配置,讓孔廟園林更具特色,同步整理孔廟內部庭園植栽,改善庭園照明與排水;原蘭州派出所用地規劃為六藝廣場,作為廟學宮之軸心廣場及新明倫堂之面前廣場,供園區未來舉辦各項民俗藝文活動場地,搭配明倫堂空間轉換為臨接廣場之公共藝術中心,活化地方文化資源;另配合大龍國小校園整體更新期程,將孔廟與大龍國小間哈密街側之孔廟側圍牆,改以複層式綠籬植栽型塑圍牆形式,以使整個園區所圍公共空間更具一致性與景觀整體性。
全案在規劃過程中,與會人士所擔心圍牆重塑或空間重整,將影響孔廟固有整體感,於本案設計作業中充分討論,對沿庫倫街之圍牆不予更動,「萬仞宮牆」保持不變,孔廟西側臨大龍街入口黌門以及內牆儀門等亦原狀保留,整個孔廟之古蹟主體及既有空間型態維持現狀,以維持固有孔廟禮制意義;整體空間改善以小幅重點改善及減量方式進行,且進行改善工程皆非屬古蹟本體部分,改善後將可大幅提升大龍街、哈密街、孔廟庭園空間開放感。
本次廟(孔廟)、學(大龍國小)、宮(保安宮)一體更新再造方案,塑造出文化園區內的民眾活動核心,利用全新的空間質感,引入創意與多元活動,創造出可期的發展遠景,並可更進一步地利用孔廟及保安宮獨特之歷史人文與空間特色,帶動北大同都市更新,並提供發展文化及觀光產業的新契機。
有關這點
1...另查鄰聖苑圍牆並非古蹟本體,且該範圍內並無舉人旗桿...
這點就是奇怪的地方,有無舉人旗杆不是重點,重點在圍牆非本體,所以非古蹟可拆除,我想圍牆內的範圍都是當初鄰聖苑所包含,這樣才算一個完整的鄰聖苑的古蹟景致!如果以圍牆非本體為理由拆除,那請問如果是否所謂本體以外的部分是否都可拆除開發,只要留下本體就好?
想像一下,如果上面的解釋可以通,假設有一古蹟為三合院,三合院中間的空地是否可以蓋大樓??只要不動到主體建築是否就可以這樣開發??
如果古蹟為私人所有,我不會太強求保留,畢竟人還是要過日子的!但如果古蹟為公家所有,我想公家機關有義務為後代子孫留下一個歷史!
板主回覆:
其實城隍廟前方的廣場,原本就是城隍廟的土地
但被徵收劃為國有土地
所以要搭台子等的,都需要跟市政府公園管理處申請....
說說古蹟的問題就好
城隍廟這邊應該提起行政訴訟
應該是當初測量時的錯
國有財產局只是按照規定行事而已(按照規定行事才對吧!雖然有時按照規定行事會讓人感覺OOXX)
重新測量一次後應該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http://www.wretch.cc/blog/robert258&article_id=4208428
土地丈量..裡頭玄機學問可多了..丈量時如果當事者不在場或是輕忽其中的利害關係,那些豬腦18趴
很容易被鄰居或是有心人(像是土地代書一類的)哄拐亂劃,小弟家裡遇過,而且官字兩個口,除
非有本事門路上法庭...
希望孔廟最後不要又像萬華龍山寺前廣場一樣..冒出一個建築式樣怪異不搭調的噴水公園外加一個生
意不好的十億造價地下商場
建議版主快去找地政相關人士研究可行之道,方是正解
另有不情之請
借您版面,請關心古蹟、歷史、都市、生活的大家儘速出聲連署
http://blog.yam.com/dalong4ever/archives/2343690.html
搶救大龍國小
這不是古蹟,因此法律力有未逮,保護不及
然而都巿計劃不該是政府一手遮天、閉門造車
居民才是真正的使用者,若不挺身而出
巿府自然「依法」拆他的屋、造他的路
http://oldpage.culture.gov.tw/temp/cul-20061030/951030.htm
1...另查鄰聖苑圍牆並非古蹟本體,且該範圍內並無舉人旗桿...
2...臺北孔子廟...萬仞宮牆並無拆除計畫;至於民國78年改建完成的明倫堂,並無文化資產身分,目前由本市孔廟委員會進行更新計畫之評估.....
(其他說明請參考上列網址)
大龍峒那邊聽說是這個月要拆沒錯~
聽說11月11日左右就可能動工了~
要拍的請趕快~
慢了可能真的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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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規定啦~
古蹟是不能隨便拆的~
所以才會出現這麼好玩的解釋啊
主體建築是古蹟~圍牆不屬於主體建築物一部份~
所以圍牆不算古蹟~可以拆~
你能怎樣!官字兩個口,看他怎樣解釋了~
只能消極的把要拆的部分拍照下來,留給未來的小朋友
古蹟是可以隨便拆的喔??????
像大龍峒那邊的孔廟庭園.明倫堂.圍牆.保安宮鄰聖苑.古蹟也是要被拆了
理由也很令人覺得OOXX
古蹟的圍牆不屬於古蹟的一部份~
不是屬於同一個建築物嗎?不是同一個時期所建的嗎?
什麼叫圍牆不屬於古蹟的一部份~
有種被打敗的感覺~
想要拍的人請趕快去拍啊!這個月聽說要動工了~
再不拍就沒的拍了喔!
可憐霞海城隍廟 莫名其妙侵占了比它晚出生的政府土地
不過我相信國有財產局在乎的應該不是廟的拆與否
而是『土地租金共184萬6688元』!
不管如何,還是多來去走幾次,拍拍留卡實在~~~
若拆掉了,那我們這些曠男怨女怎麼辦?
上週日我有去拜拜,還看到不少日本妹捏!~
那連日本妹都要痛哭了!!~
月老!月老!~
凍狗 (Don't go!!~)
不過當然是希望廟可以完整的保存下來
台灣這個地方可真是無奇不有呀!
我家在石門水庫北區水資源管理局
附近都是活魚店
幾年前
我媽接到一張稅單
我爸負責感裡家裡支出
準備去繳稅時
發現名目是活魚店的營業稅
我爸去稅捐處問
承辦人說~
你繳稅就是了
理由那麼多
我爸就對他說
~那請把那家活魚店的地契 營業證明 多年的收入給我老婆
不然未曾擁有那家店 也沒收過那些收入 為何會有稅單
~
事後我爸猜測是地方人士與稅捐單位人士掛勾
不然稅單寄到我家 掛我媽名 真的是很詭異
我家收到一張我爺爺的補稅單..要繳土地增值稅還是什麼的忘了...
問題是...我爺爺是民國34年過世的.......這還能有稅啊~~~~
去跟他們講..要我們去找日據時代的戶政資料來證明我爺爺過世了..
搞到最後是怎樣..是地政機關在建檔舊資料時key錯了.....
之前我們鄉下的土地被鄰近的養豬戶侵占蓋豬舍
我爸他們去告他,結果判決書中法官根據養豬戶稱[伊阿公時就已使用該地]而不管我們所稱前幾年丈量時始發現的陳述,而判已逾請求權時效而敗訴
所以我想說是不是占久了就合法了啊?
還是國有財產不受這條法條的限制?
是政府行政的關係
~
486說的對
這是目前政府的行政狀況
與政治無關
目前該關心的是
如何校正丈量的錯誤
你們打官司沒有請律師嗎
記得民法有規定可以佔有
這個官司一定要再上訴
司法在台灣果然是沒有正義的
板主回覆:
不知道耶
廟方負責人是我姑媽,都她處理的。
扶一間廟沒像大家想像的那樣簡單
黑的白的、狗屁倒灶的
很多
雖如此,但我對你這句:
>司法在台灣果然是沒有正義的
還是不能認同。
當初不知到是哪一個豬頭丈量錯誤
所以後頭的人就依照先前的錯誤『繼續制式執行公權力』,法院法官看的是兩造呈上的『證據』,然後依他的知識去下判決。
所以你的這句『司法在台灣果然是沒有正義的 』我個人覺得不以為然。
我只想知道那個豬頭是誰
XX#@#...
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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